据湘潭市城管局披露,湘潭拟引入包括电助力单车在内的有桩共享单车,一期将在湘潭经开区、高新区、昭山示范区进行试点,逐步扩大到全市城区范围。

招标公告显示,此次引进共享单车采取市场化、企业化的模式,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限为5年。招标文件要求,建设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实施,一期工期2个月内投入运营。

根据规划,一期将在湘潭经开区、高新区、昭山示范区进行试点,投放自行车3000辆,锁止器4000套。二期向全市城区范围推广,建设不少于500个有桩共享助力单车站点,分批投放1万辆以上共享助力自行车

公告对共享单车的数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要求与公共自行车合计后不超过规划总数要求的2.53万辆,同时车、桩比不得低于1:1.3。

招标文件还提出了明确的收费标准:每20分钟不超过2元,每日每单30元封顶。同时要求市民可以扫码租车,可凭第三方征信免押金,信用分不足的通过手机实名注册会员等方式免押金,必须在任意有桩共享单车站点通租通还。

据介绍,湘潭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于2015年投入运行,目前已安装464个站点,投放1万辆公共自行车,站点覆盖岳塘区、雨湖区、高新区、昭山示范区四大片区。

随着城市化提升和居民出行需求增强,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站点和多样化需求也与日俱增,原有的自行车开始老化,高峰时段的潮汐效应较为明显。

另一方面,湘潭市主城区道路宽阔,规划合理,拥有较完善的道路网络系统,适合助力车骑行和管理,因此湘潭拟在现有基础上由企业自筹资金投放有桩共享助力自行车系统平台,实现有桩规范停放,与公共自行车优势互补。

撰稿/湘财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