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两条厅官被查的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副厅级)连天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徐宏光(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连天俊还是徐宏光的老下属。

连天俊和徐宏光都是退休官员。连天俊退休前在内蒙古监狱系统工作多年,徐宏光则在自治区司法厅工作多年,两人还在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共事了一年多。

个人资料显示,连天俊1956年11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连天俊早年在自治区老窝铺劳改支队工作了近8年,1989年开始和李家塔煤矿产生交集,当时任李家塔煤矿筹建处副主任。据悉,李家塔煤矿是自治区第五监狱狱属企业。

1991年12月起,连天俊来到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监狱工作,在伊金霍洛旗监狱一连工作了19年,历任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也是1991年12月起,连天俊开始担任李家塔煤矿负责人。

2010年5月,连天俊前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工作,同时担任李家塔煤矿负责人。2011年7月,连天俊开始担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监狱党委副书记、内蒙古李家塔煤矿矿长(正处级)。

2015年2月,不久将退休的连天俊卸任多职,调往二线,只担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直至2016年12月到龄退休。

李家塔煤矿是由司法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联营建设的大型国有重点煤矿,煤矿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煤矿始建于1992年。从1989年任李家塔煤矿筹建处副主任到1991年任李家塔煤矿负责人、2011年任李家塔煤矿矿长、2015年卸任李家塔煤矿矿长,连天俊在李家塔煤矿工作长达26年之久。

徐宏光1960年1月出生,赤峰市翁牛特旗人,大学学历,16岁就在翁牛特旗亿合乡插队当知青,插队3年后,徐宏光于1979年成为翁牛特旗公路段工人,1980年考入内蒙古大学汉语言文学系,1984年从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就进入自治区司法厅任人事处干部。

徐宏光在自治区司法厅工作了36年,前后担任自治区司法厅人事处干部、政治部组教科科长、基层干部科科长、人事处主任科员、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计财装备处处长等职。2011年,徐宏光在自治区司法厅工作的第27年,徐宏光升任副厅,任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5年11月,徐宏光开始担任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直至今年3月到龄退休。2016年5月,徐宏光明确为正厅级干部。

连天俊2015年2月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时,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局长是徐宏光,两人在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共事长达1年零10个月。实际上,因为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的特殊关系,他们两人的交集远非这么简单。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自治区司法厅的部门管理机构,是司法厅二级单位,行政级别为副厅级,负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

在连天俊和徐宏光被查之前,自治区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已有多名厅官被查,且和徐宏光有交集。

5月9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吴铁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个人履历显示,吴铁城2018年11月开始担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和徐宏光有4个月的短暂交集。

2019年12月29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原副书记、政委姜和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经查,姜和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滥用职权,将购房指标分配给其他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三名罪犯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公开报道显示,去年8月1日,姜和平还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委的身份公开出席活动。也就是说,姜和平也曾是徐宏光的下属。当天,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召开检视问题座谈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同志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进行自我检查。自治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三组联络员张得伟到会指导。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徐宏光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现场画面显示,姜和平也有参会。

6月3日,最高检举行“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最高检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会上,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指出,“减假暂”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也是司法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执法司法不公的重点环节,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目前,我国的刑罚执行主体较多,有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变更执行活动涉及提请、审理、裁定、执行等多个环节。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如果不是因为有那么多“孙小果”,很多人还不知道“提钱出狱”“以权赎身”竟然如此猖獗。

今年2月20日,劣迹斑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被执行死刑。但早在1998年,孙小果就因为各种罪行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2010年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

经审理查明,除了身为官员的孙小果生母继父涉案,云南政法系统还有两任省高级法院院长在任的两名副部和五名正厅等十余名官员涉案,这些官员多来自法院、检察院、监狱、公安局、司法厅。

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曾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结果却只坐了十年牢就被违法假释。林明学假释之后,又实施了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经查实,林明学背后的“保护伞”有: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胡洪春,武汉市原政法委副书记周滨,武汉市黄陂区原政协主席李胜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原院长刘汉强等人。

此前,伊利原董事长郑俊怀减刑不当被“二进宫”同样引发关注。

此前,郑俊怀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判6年,两次减刑后于2008年9月刑满释放。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12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萨拉齐监狱发出检察建议,认为萨拉齐监狱工作人员为达到使罪犯郑俊怀尽快减刑的目的,捏造虚假事实,编造郑俊怀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虚假材料给予其两次特别记功奖励;2007年国庆期间,以郑俊怀参加球队比赛表现突出的虚假情况为由,给予其一次特别记功奖励;以虚增日常考核计分的方式使郑俊怀获得两次记功;违反改造积极分子评审规定,将郑俊怀评为2007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萨拉齐监狱在不了解郑俊怀是否真实参与专利研发和未对该专利研发过程实际履行审批、监管职责的情况下,编造虛假材料证明郑俊怀在服刑期间与他人共同研发了实用新型专利,致使郑俊怀被认定具有重大立功表现。鉴于萨拉齐监狱两次报请减刑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建议萨拉齐监狱撤销郑俊怀2007年10月26日的两次记功奖励,2008年1日的两次记功奖励,2007年11月29日的一次记功奖励,2007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以及2008年8月16日的重大立功奖励。2019年5月23日,萨拉齐监狱撒销了对郑俊怀的上述奖励。

2019年11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依据萨拉齐监狱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作出的两次减刑裁定均不当,法院建议依法予以纠正,郑俊怀被撤销减刑。此外,郑俊怀需继续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期从2019年11月4日至2022年2月16日。在郑俊怀获得两次减刑的2008年,负责最终审核的包头中院时任院长张民、副院长梅学军都已落马。

2018年9月,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指定阿巴嘎旗纪委监委对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经查,2004至2007年,锡林浩特监狱相关领导及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放纵罪犯,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席某某充当“保护伞”,致使席某某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其服刑时脱离监管场所、重新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2018年12月27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分别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因已过追诉时效,未追究刑事责任。

2002年1月,席某某因抢劫罪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03年9月调入锡林浩特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席某某先后三次获得减刑共4年6个月,2007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席某某在锡林浩特监狱经常不参加各类学习和劳动改造,不遵守监规,无悔改表现。锡林浩特监狱不但不对席某某严加监管,还允许席某某住单间、开小灶。服刑期间,席某某指使其他服刑人员挖通监狱通往院外的暖气地沟,随意出入监狱,监狱对此竟然不闻不问。2005年7月,席某某在服刑期内脱离监管,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致使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同乘车人为席某某作了不在现场证明,让死者顶包。交通肇事52天后,席某某又伙同他人在锡林浩特市一娱乐场所制造了一起1人被重伤害的刑事案件。即使席某某犯下了种种罪行,锡林浩特监狱民警仍为其记功减刑,编造虚假考核材料,并由其他服刑人员代替狱警和席某某签字,导致席某某被提前释放。后经查明,涉案人员多达16人。其中包括原监狱长、副监狱长、监区长、副监区长等5名领导干部。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38岁的北京籍男子郭某思,对超市中劝他戴口罩的72岁的段某某大打出手,致段某某受伤后死亡。而行凶者郭某思,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入狱。经过9次减刑,至此次案件发生,郭某思刚刑满释放7个多月。

来源:今日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