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走在路上的时候,你是不是会遇到一些车主将车子停在人行道上?

南宁市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自6月22日零时起,对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的行政处罚将由交管部门负责实施,城管部门不再负责此项行政处罚。

新规首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了整治行动,共有100多辆违停车辆被清理,部分违法驾驶员被处罚。

按规定,机动车不能随意用人行道进行停放车辆,但长期以来,仍有些车主我行我素,为了贪图方便或节省停车费,将车辆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

6月22日上午9时许,正逢周一上午上班时段,南宁友爱南路金之岛广场前的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十分拥挤,即便如此,仍有七八辆小车不顾道路拥挤,先后驶上人行道停靠。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到现场后对违停车辆进行了整治,一方面,通过车牌号联系车主将车辆尽快开走,给行人让出道路通行;另一方面,因部分车主不在现场,交警只好先将车辆进行了拖移,还路于民。

据附近广场的店主表示,此处因聚集着众多商业、办公场所,日常车流量大,有些车主图方便,经常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导致行人通行受阻,道路也变得坑坑洼洼,硬化的路面已经破损,行走非常不安全。

记者在现场看到,交警刚刚将七八辆车清走,很快又有一辆小车开进了人行道。见到有交警过来,车主意识到不妙,正准备将车辆开走,交警将其拦下进行了教育处罚。

车主卢先生当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说,因附近停车位难找,见别人也是这样停车,于是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借人行道停放一下,不料当场被发现。

据统计,当天共有100多辆在人行道上违停的车辆被劝离和清理,部分驾驶员被处罚。

那么,对于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驾驶员要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据交警介绍:“人行道属于道路的一部分,因此,在人行道违法停车,与在行车道违法停车所面临的处罚是一样的。

依照规定,如果路边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对违反禁令标志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的驾驶员,将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如果路边没有设置禁停标志的,对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将予以罚款150元。

另外,在整治过程中,对于违法停车影响交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照程序将车辆进行拖移。

车辆拖移后,系统将根据车主在车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告知车主,车主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后前往指定的停车场领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