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

6月22日,成都某公交车站外一男子拿着刀。

他像发了疯一样,用刀狠狠捅向女孩。

女孩20岁,花一样的生命戛然而止。

图片来源:微博

如果看过现场视频,你一定会不寒而栗。

一些人可能会说:“女孩怎么不逃?”

想逃,但逃不掉。

现场知情者称:女孩拼命逃跑,被男子追上,从公交车上拉下来。

再怎么挣扎,她都无法与恶魔手上的那把“刀”抗衡。

假如我们遇到这种事情,抵抗力是多少?

零。

既无奈又心痛。

最后,女孩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凶手被立案调查,作案原因还不明。

所以这件事还无法展开讨论。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严惩凶手是必须的,不然无法平民愤。

但今天我想借这起事件和大家聊聊一个魔幻的现象。

这个现象很常见,但也挺病态。

先摆出我的观点。

向死者泼脏水,给凶手同理心,这种人不配为人。

简单来说,是“受害者有罪论”,但又比其更为过分。

上面提到的20岁女孩,也逃不了这一“魔咒”。

一些网友的“恶”,往往比官方调查结果先到。

口说无凭,来,上图。

“这女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怎么不杀别人就杀你?”

这个通用模板一。

哪里有受害者,哪里就有“不是个好东西”。

“一个巴掌拍不响……”

这是通用模板二。

但可惜,这句话很反常识的。

不信的话,你过来给我打一巴掌试试?

两个人就算有什么深仇大恨,就一定要把某一方杀死?

大可不必。

“男女之间不就那么点破事,你们女的事真多。”

“男的下如此狠手,可想而知女的做了多么过分的事。”

千错万错都是女生的错。

天下苦女生久矣?

呵呵。

“杀女的不是仇女,是在替天行道。”

讲真,我觉得以上这类人都不配为人。

受害者尸骨未寒,你们就迫不及待“提刀上阵”了。

生而为人,但凡有点同情心,也不至于冷漠到这种地步。

再说,不管凶手和受害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杀人就是犯法,这是既定的事实。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包括精神病,都不能成为杀人的借口。

只可惜,有些人用一辈子的时间,都搞不懂这个简单的道理。

他们只会向死者泼脏水,给凶手同理心。

可悲的是,这种现象一直反复出现。

2019年4月24号下午,三个女孩走在南昌红谷滩路上,突然一个男子袭击了其中一名女孩。

男子朝女孩的动脉连砍了几刀,女孩抢救无效死亡。

大白天,猝不及防的袭击,女生根本没有机会逃脱。

换做任何一个人,第一反应都会说:逃啊。

可是,逃得掉吗?

逃不掉,刀不长眼,禽兽不长心。

受害者的无辜,没人在乎。

被杀害的女孩才24岁,刚出来实习。

本来人生还有无限可能,从那刻起,一切戛然而止。

更令人心寒的是,铺天盖地的“脏水”还是朝女孩扑来了。

“现在女的都玩命花男人钱,花完就跑,男的几十年财产都没了。”

“他们彼此认识,应该是情杀。”

“男人眼里花钱是小事,被当冤大头才是最气的。”

类似的评论全部指向受害者,简而言之:她活该!

可你们知道吗?

她跟凶手没有半点关系,半点都没有!

最后调查结果是,凶手患有双相情感障碍。

可是,有病就可以随意杀人?

不出所料,调查结果一出,有人纷纷为凶手洗白。

男人太难了。

男人压力大。

他有精神病……

总之,什么都能成为洗白的理由。

唯独对受害者,没有怜悯之心。甚至,还要“火上浇油”、“落井下石”。

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江歌妈妈。

从江歌去世到现在,已经1300多天了。

前段时间,江歌妈妈又上了热搜。

她很早前就放话:一定会和刘鑫对簿公堂。

终于,等来了这一天。

却不料,“羞辱”比“对簿公堂”先到。

江歌妈妈的代理律师,提出了203.8万余元的索赔。

一条命,远远不止203万。

江歌妈妈有理由,也有资格去要这笔钱。

可万万想不到,刘鑫还没急,有些网友却急了。

“终于开始要钱了。”

“门口有杀人犯冲过来,还必须开门?”

“刘鑫没有直接杀人,也要赔钱?”

这样的言论还有很多很多。

一句比一句过分。

我的天,这些人的心是用石头做的吗?

我实在搞不懂这些人的脑回路。

要知道,陈世峰找的是刘鑫,不是江歌。

凭什么让江歌来挡刀?

说话没经过脑子就算了,如今还要用这样的话语来刺激江歌妈妈?

从江歌出事后,“受害者有罪论”从未停止过。

几年了,江歌妈妈一直在悲痛中奔波。

可能有些人觉得,事情过去了就让它过去了。

如果反反复复去讨伐,只会让人反感。

但我们不知道的是,这么多个日日夜夜,江歌妈妈是怎样熬过来的?

她只是想帮女儿讨回一个公道,有错吗?

没有。

那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对她指手划脚呢?

回到开头“20岁女子被当街杀害”的事件上。

距离女子被杀害已经过去3天了,可“脏水”还在继续。

“又惹了老实人?”

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实人”成了凶手的“保护伞”?

因为他老实,所以就算杀了人,也是有苦衷的?

这什么逻辑啊?

可这样的魔幻现实,每天都在上演。

一想到这里,就感到深深的无力,和恐惧。

当我们对受害者的血泪,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对施暴者的凶残,同情怜悯,开脱罪责。

那么,总有一天,悲剧发生在我们身边,有冤无处诉,有苦无人帮,脏水却劈头盖脸浇下,我们就能在苦苦挣扎中,体会到“绝望”二字的滋味。

我始终认为,一个文明的社会,不该如此。

它本该明辨是非,厘清善恶。

给受害者以悲悯,给弱者以保护,给孤寡孤独者以关怀,和受害者站在一起。

而不是反过身来,对这些最需要帮助的人以诋毁、污蔑和恶意揣测。

不管施暴者有什么不幸,也不管动机是什么,杀人,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