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本身是一个非常庞大和复杂的工作,征地拆迁的形式也是非常复杂的,有国有征收,有集体征收,有以拆违促拆迁等,那么如果我们遭遇不合法拆迁时,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呢?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律师结合多年代理实务,为被征地拆迁人讲解,征收拆迁中法律维权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私力救济
所谓“私力救济”,是指上访、诉讼、复议等公力救济方法之外,被征收人自行与征收方相对抗的维权方式。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减少征收成本、加快征收进程,往往会想出各种千奇百怪的招数,其中,变相强拆就十分普遍,如偷拆、误拆、帮拆等等。在变相强拆中,征收方一般不会亲自出面,而是借助于他方来实行,且一早就为自己想好了开脱的理由。一旦房子、地没了,被征收人就失去了最重要的筹码。此时,私力救济来守地守房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被征收人要注意时刻做到家中留人,夜晚巡视,最好能和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彼此照看。
但是,法律禁止不可为,被征收人无论何时都切记不要盲目地暴力抵抗,否则造成人员伤亡,被征收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信访
所谓“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但实际上,信访却并没有发挥出多少实际效用。因为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本身就只是一个接待部门,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督查方面,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处理。老百姓热衷于选择上访是抱着零成本解决问题的想法,而其实法律已明确规定这类问题一律由法院来裁决,如果上访能够改变您的拆迁补偿,那相关部门的门槛早就被踩跨了。
诉讼与谈判
尤其是在征收案件中, 在律师的调查分析之下,更容易找到政府的违法之处。再通过启动法律程序对征收方的诉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是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的方式找出存在违法行为,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征收方的违法行为和行政机关部门对行政复议答复作出诉讼。在我们掌握主动权的情况下,再和政府谈判!
史律师提醒
私力救济在维权初期,尤其是守房守地时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上访也是一种解决方式,但是实际效果往往比较有限;最为稳妥和高效的方式则是走司法维权的道路,及时启动复议或诉讼的法律程序,同时实行“边打边谈”的策略,争取在掌握主动权的情况下通过谈判拿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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