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起,我市正式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工作。以电子凭证应用为引导,改革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加强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和定点医药机构消费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一、医保电子凭证

1.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以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为基础生成的电子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生成,具有全国唯一性,是医疗保障线上应用的唯一身份凭证,在手机上以二维码的形式展示。

2.医保电子凭证如何办理?

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有多种途径。

此平台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发,参保人员可在各大主流APP商城、应用商店下载使用。

2、微信激活:搜索“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微医保”菜单点击“医保电子凭证申请”。也可以在微信“支付”功能的“城市服务”页面中搜索“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申领。

3、支付宝激活:打开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点出“同意协议并激活”,人脸识别成功后,即可申领。

二、电子凭证设备

为方便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拓宽支付渠道,医保局已在全市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部署医保电子凭证设备,实现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

通过这一设备,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中的任意一种均可以完成个人账户消费支付,下步还将实现“刷脸”消费。医保电子凭证上线后不会影响社保卡正常使用,只是从单一的社保卡,扩充到身份证、社保卡、电子凭证三种渠道均能实现医保业务的办理。参保人员可任意选择身份证、社保卡、电子凭证,在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机构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及医保个人账户金消费购药。

另外,电子凭证设备的触摸屏,还具备多项自助功能:一是修改、重置个人账户支付密码;二是个人账户余额查询;三是修改医保系统预留手机号码。

三、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改革

4月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正式启用后,同步将医保个人账户发放调整为账户记账模式。因此,从5月起,我市医保个人账户金不在注入社保卡,从社保卡银行柜台、定点零售药店POS机查到的个人账户余额将不再包含4月之后的个人账户金额。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医保个人账户:

1.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医保”—“医保服务”—“医保个人账户”,可详细查询个人账户的记账、消费明细。

2.医保电子凭证设备自助查询。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中任一种,通过定点医药机构的电子凭证设备屏幕,可自助查询医保个人账户金余额。

3.医保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查询。参保人可持身份证在医保服务大厅的自助终端设备上进行个人账户记账、支付明细查询。

4.工商银行自助终端查询。参保人持身份证,到就近的工商银行网点大厅,在自助设备上查询个人账户明细信息。

目前,我市医保个人账户记账标准、支付政策没有发生变化,参保人可根据上述查询结果,正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看病购药。

四、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密码管理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初始密码是参保人身份证号码最后7位数的前6位。初始密码不可用于消费,首次消费前需要进行修改。

修改密码有5种渠道

1.定点医院、药店电子凭证设备屏幕自助修改

2.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3.医保服务大厅自助终端

4.医保经办大厅窗口

多次密码输入错误将会导致密码被锁,此时需要进行密码重置。

密码重置有一下几种途径

1.定点医院、药店电子凭证设备屏幕本人刷脸自助重置

2.烟台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3.医保服务大厅窗口重置

招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来源:招远市医疗保障局 金都招远

文章底部可以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