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

《解放军报》4版聚焦了

官兵通信费报销难的问题

文中反映

某旅机关人员每月可报销

手机通信和流量费

但该福利在落地时却大费周折

据单位人员表示

这个政策只能报销用于工作的通话费用,你得整理一份通话明细,注明哪条通话是公用,哪条是私用,再打印一份手机流量使用详情,标注清楚各个软件的流量使用明细,并备注公私使用情况。

繁琐的规定

让官兵为了领几十块的通信费

甚至要交十几页情况说明

有的帮工人员则因为

牵扯到借调期满后的报销账目厘清

根本不能报销通信费

该旅党委在收到官兵反映的意见后

直指工作弊端

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做事

变相砍掉了官兵的正常福利

关于通信费报销

相关文件中其实早有明确

军队人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手机的,因工作需要开支的通信费,可以在每人每月200元限额内报销,从本单位(部门)业务经费中列支。凡配发军用手机的人员,不得报销通信费。

但在落地的过程中

个别机关往往自设门槛

让福利在“最后一公里”走了样

通信费的问题不是孤例

在基层部队还有不少类似的情况

比如

家属来队时的往返车辆接站

虽然政策上有规定

但在个别单位申请起来也是程序繁琐

“体验感”不佳

军报直言

个别机关干部对政策理解不深、吃得不透,在尺度拿捏上“从严”有余,“灵活”不足;有的干部怕担责,解读法规政策钻牛角尖,用不作为、少干事来“独善其身”;还有的曲解“正风肃纪”“吃苦奉献”要求,一味给基层福利“做减法”。

法治思维不仅要体现在管理上

同样要体现在服务上

目前,该旅已调整了通信费报销程序

填写一张通信费报销表

附上发票交至相关科室

报销费用便直接打入了工资卡内

哨位君了解到

还有的单位是这样调整的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每人每月200元限额内,凭购买充值卡或交纳话费的发票报销手机通信费。

报销时,不区分通话内容、不扣除网络流量费套餐费等,不得要求额外提供花费详单、通话记录等证明材料。

当然

机关工作也有难处

有的福利并没有明确评定标准

有的没有明确实施条件

有的没有规定经费来源

但我们相信

把暖心事真正办实、办好

是大家共同的追求

把福利政策“加油站”的作用发挥出来

才能更好地凝聚兵心士气

内容整合自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