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乏有人存在小偷小摸

不构成违法的惯性思维

因为损失较小

受害人往往不会报警

而嫌疑人则心存侥幸不会被法律追究

继而一步步走上歧途

甚至步入犯罪的深渊

案件回顾

经过多日侦查,6月22日下午15时许,沭阳县马厂派出所在该镇双圩村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归案。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52岁)先后多次窜至马厂镇双圩村、葛园村以及沂涛镇二圩村盗窃现金、粮食、家禽等财物,作案6起,涉案金额3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案不小

民利为大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打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沭阳警方坚持“民生无小事”的理念,从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着手,从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着力,在侦破大案、要案的同时,不放过任何一个小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以善小而不为

不以恶小而为之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导致的小偷小摸行为

沭阳警方绝不容忍

切记!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沭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