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关于调整部分道路危化品运输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将市中公安分局2019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道路的通告》中部分道路调整限行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东平路(即东外环)自侯宅子路口至田屯路口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调整为06:00-21:00。
2.取消枣费线即S241省道自侯宅子路口至峨山口路段、X019县道 (原枣曹线)自东街路口至田屯路口路段、光明东路(即S515省道)自G206国道至东平路路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措施。
本通告自2020年7月6日起施行。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2020年6月29日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调整部分道路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将市中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11月23日发布的 《关于调整货车禁行道路的通告》 中部分道路调整限行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东平路(即东外环)自侯宅子路口至田屯路口禁止核载20吨(含)以上的限行车辆限行时间调整为06:00-21:00。
2.取消枣费线即S241省道自侯宅子路口至峨山口路段、X019县道 (原枣曹线)自东街路口至田屯路口路段、光明东路(即S515省道)自G206国道至东平路路段禁止核载20吨(含)以上的限行车辆通行措施。
本通告自2020年7月6日起施行。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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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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