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官方,向全社会公布了聊城市冠县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以及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事件的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原文请见下图:
最终处理结果简述如下:
关于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事件的处理
1. 顶替者陈艳萍:注销山东理工大学学历,目前工作予以辞退,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立案并对陈艳萍采取强制措施。
3. 张峰(时任冠县烟庄乡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
4. 冯秀振(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
5. 任书坤(时任冠县烟庄派出所所长):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
6. 郭伟(时任冠县烟庄派出所户籍警):撤销党内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 崔吉会(时任冠县武训高中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 李成涛(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杜言利(时任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助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降低岗位职级。
10. 李文森(时任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职级。
其他相关涉事人员19人也分别依据情况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关于王丽丽被顶替上中专事件的处理
1. 陈伟(顶替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 陈丙苓(陈伟父):开除党籍,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 杜青(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
4. 李广运(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2000年1月被判刑入狱13年,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5. 冯明全(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内严重警告。
6. 周广洪(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内警告处分。
其他涉事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以下是小编个人对此事的一些观点,希望和广大网友一起分享。
国家应当将冒名顶替入学罪写入宪法
上学读书改变命运,这是全民都认可的一个普世价值观。如果大众连受教育的权利都有可能剥夺的话,那么必然会造成底层民众的不安,对于国家稳定也会有极大影响。这次的处理我个人还是相当满意的,相关机关没有手软,把所有涉及的人都进行了相应处理。整个利益链条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受到了应有惩罚!其中核心人员还保留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这样的处理无疑对于那些目前躲在阴暗角落瑟瑟发抖的,那些曾经做过类似恶行的施暴者来讲,往后的日日夜夜都将无眠,这种威慑力将会极大提振天下学子对于教育公平的信心。
如果未来冒名顶替入学罪能够写入宪法,就如同绑架罪、故意杀人罪等等一样,那么所有希望借此做手脚的人在宪法的威严之下,必定不敢伸出他的罪恶之手。反之,执法部门面对此类案件无法清晰的适配适当的法条,必然导致处理效率降低和量刑尺度不一。
完善考试机制的相关规定制度
- 应当允许考生查阅试卷
目前一些重大考试,例如高考,查阅试卷还存在很大障碍。不透明的机制就容易滋生腐败,一些投机者就会像苍蝇一样盯着你的漏洞。允许查阅试卷,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考生的利益,不让国家错失任何一个真正的人才!
- 应当取消特殊途径加分甚至特招的形式
目前据我所知,诸如国家级比赛、奥数、体育特长生等等,都有特招进入名牌大学就读的机会。这类机制我建议要取消。首先这里面有很多研究成果可能是由团队达成,难免里面就会有搭顺风车的滥竽充数者。再有这种比赛的评定,本身的把控也不是非常严格,里面的漏洞较多,容易让人钻了空子。因此,建议只保留高考一条通往高校的道路,确保全国考生都是同一个路径。这样才是对教育公平性的最佳诠释。
- 应当高考试卷全国统一
据我所知,目前中国高考的试卷并不是统一的。各个地区有的地方是有单独的命题,这样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正。我建议首先要实现“全国一张卷”,同时对类似新疆、西藏这样的地区保持一定的录取分数优待,在此基础之上,全国的考生实现完全的“同一起跑线”竞争!我们只认你的学习成绩是不是最优,不管你是来自哪个地区?我们选择的是人才,而不是哪个地区的人才。所谓英雄不问出处!高考的目的就是选拔最优秀的人才进入大学深造,机会理应平等!
国家的强大来自于人才,人才发现于教育,教育发展源自于教育公平。打造公开透明的教育选拔机制,严厉打击教育造假类犯罪,如此双管齐下,则我大中华必将人才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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