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广州两名男童偷偷潜入陌生车辆被困车内闷死事件,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在这件事情背后,所体现的不仅仅是家长的看管不利,更在是事发之后,考验司法的合理公平性,以及人性的道德良知。
这件事情的经过是一位车主将“自家车辆”停放在“自家院子”里,结果两名男童跑到“别人家”的院子里玩耍,最终进入到了“别人家”的车里,而这位车主的车锁由于失灵,因此在外面并没有将车门锁上,而两名男童在偷偷进入车内之后,又一个不慎在车内将车门锁死,导致被困车中最终窒息而死。
在为这件事情感到惋惜的同时,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那么究竟谁要承担责任呢?是车主吗?对此,两名身亡男童的家长率先发难,表示这件事情完全是因为车主没有将车锁死,才导致悲剧的发生,并且要求车主赔偿7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如果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车主在这件事情当中完全就是一个受害者的角色,停在自家的车子,竟然平白无故的“闷气”两名男童,死了人的车子还能开吗?这样的车算不算是就此报废了呢?车主究不究竟应不应该以此向男童家长进行索赔呢。
最终的结果是车主并没有追究男童家长的责任,而男童家长则是觉得车主应该承担两个孩子的死,这算不算是:谁弱谁有理呢?不知道大家相不相信,就算车主将车门锁死,就算车主将他自家院子的大门也锁上,最终一旦两名孩子机缘巧合下通过“手段”进入车内后不幸身亡,男孩的家长依旧会追究车主的责任?
只是不知道到了那个时候,男童的家长会想出一个怎样的理由来“讹诈”车主。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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