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文学史家觉得,绝大多数的明清艳情小说根本不能算做文学,主要理由是内容淫秽、文字粗陋,没有任何文学性,只认为它是不容忽视的一种文化现象。我们以为,艳情小说不光是明清时期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更是我国小说史中重要的一个发展阶段和文学成果,是中国文学史、小说史的一个构成部分,必须对其进行历史的、客观的评判。一方面,它是一种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推动清代小说走向巅峰起了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它的负面影响又是显而易见的,过分看重它的作用不行,对它视而不见也不行。

艳情小说被重视,是从民国时期性学研究领域开始的,从那里,我们看到了这些描写性爱内容文学的文化价值,而古代文学研究领域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性描写予以关注,开始于解放前的三四十年代到解放后初期这段时间。鲁迅、郑振铎、茅盾等都有一些真知灼见,甚至很大的建树,其中尤以鲁迅的观点为这个时期的代表。

改革开放以后的20多年时间,是这方面研究的第二个阶段。许多明清小说研究专家利用《明清小说研究》、《金瓶梅研究》、《红楼梦研究》等学术刊物,对古代单篇的或者多部的明清小说中的性描写进行评判;对于《金瓶梅》之类的世情人情小说,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有所突破。主要的研究成果是张国星主编的《中国古代小说中的性描写》。到现在为止,其研究高度和重要观点,还没有出其右者。大多学者则在一些古代文学名著的圈子里研究作品的思想性和社会价值时,提出了一些分析性爱、肯定性爱的观点,如《牡丹亭》性爱女神的观点,《西厢记》私定终身的婚前性行为意义,《红楼梦》的性意识、同性恋等等。而对于纯粹的性爱小说,大概还是出于禁止出版或者禁止未删节版本出版的原因,一般多围绕禁书、禁毁小说的话题而进行描述与研究,作一些文本的简单概说、漫话,如安平秋、章培恒先生的《中国禁书大观》(1999),李梦生先生的《中国禁毁小说百话》(1994),李时人先生的《中国古代禁毁小说漫话》(1990)等。一些小说史研究如石昌渝先生《中国小说源流考》、杨义先生《中国古典小说史论》,都将其忽略不计,文学史更是将其抛开绕行,连一些世情人情小说研究专著也干脆忽略了艳情小说。《中国小说史丛书》(1998)也没有将艳情小说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而是将它放在世情小说里,作为其中的一个分支处理的。

可贵的是, 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有学者开始由其前人探讨中国古代文学的性描写,开始转向明清艳情小说的研究。大致上有这么几个方向:一是围绕《金瓶梅》而进行的一些探讨;二是围绕《古本小说集成》、《明清小说辑刊》等编纂、整理而进行的具体作品的分析和研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在围绕着编纂《思无邪汇宝》、《古代禁毁小说辑刊》的过程中,收集、整理了一大批艳情小说,并且以每篇加“序”的形式,对各篇进行了客观、历史、公正的分析和恰当的评价,达到了相当高的学术水平;三是出现了专门以研究艳情小说为主的一批专家学者,如台湾的陈益源、法国的马克梦等;四是很多大学教授明清小说的先生,在配合新的文学史的编纂、教学过程中,开始对艳情小说进行了一些涉及,作出了基本的结论,也出现了很多从文化角度、社会学角度、思想哲学角度撰写的著作;五是有许多元明清专业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在导师们的引导鼓励下,开始进军这个领域,从不同的侧面、用不同的方法去诠释这个特殊的文学现象,写出了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如曹萌的《明代言情小说创作模式研究》(1995)等;六是有的文学工具书,已对明清艳情小说收罗殆尽,如《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1990)、《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1998)等,并有确切的简介和评价。

艳情小说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文化现象和文学事实,我们不能熟视无睹。研究它到底为什么出现、为什么是在明清时期达到了艳情小说的发展巅峰;如何看待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文学方面的双向作用,特别是他们对性描写的突破到底有没有价值,艳情小说遭到禁绝是它背离了哪些审美原则,对于今天的文学创作、大众文化发展和国家的文化政策提供什么借鉴和批判;在性描写这个问题上文学创作怎样在反映和张扬个性、满足读者的需求的同时又要高于生活、坚持正确的审美方向、引导读者提升欣赏趣味;我们怎样对待这一部分文学遗产,怎样在文学史、小说史、世情人情小说史中客观正确地表述评判等等,应该说都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这里,我们特别强调讨论这个问题的三个立足点:其一,艳情小说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捂起来,藏起来,都不是明智的办法。应明确地承认这个文化现象,客观地认识这种文学现象,分析评判这种小说体式出现的必然性、历史意义以及文学价值,把它当做一笔文化遗产正确地对待。其二,性爱是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文学要反映生活,当然离不开性爱描写。可是,如何掌握分寸,如何把时代精神、人物的灵魂融入到机械的、本能的描写中去,一直是从事文学创作不好把握的一个焦点、难点问题。艳情小说给我们提供了经验和教训,从小说思想、创作主旨、审美趣味到故事模式、人物形象、语言艺术,都给我们以深刻的认识和很大的启发。这对于我们深入认识《红楼梦》、《聊斋志异》等名著以及明清神魔、人情、演义等小说里的性描写,对于我们认识今天文坛上风云变幻的形形色色的主义、思潮及其出现的大量表现人的欲望包括性欲的作品,无疑是有帮助的。其三,在步入信息社会的今天,对于那些色情书籍、音像制品、网站的控制与管理,是政府目前一项非常艰巨而严峻的工作。政府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它可以借用行政的强制性抑制一些事物的泛滥。但是,有些东西,堵不是惟一的办法。我们讨论艳情小说的存在,讨论有清一代对于艳情小说的禁毁,目的就是为探讨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一个角度。要承认性爱既具有社会性,更是人的本能,要一手抓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性的教育,抓满足人们心理需求的文学艺术的生产,一手抓市场整顿,打击与引导相结合,弹性管理与市场控制相结合,两条腿走路,效果可能会更好。

艳情小说以描写性爱为中心,以文学方式来表现人的感官欲望,具有非法性与反叛性,有自己独到的特征。艳情小说是明清小说的一个主要体式,它与其他小说体式一起,共同把我国古代小说创作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峰。

艳情小说有自己的社会成因。它与明清两代政治、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时代文化的互动,与文学本身的发展,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统治阶级的统治理念、文化政策、对性的控制与松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的市民阶层的壮大、婚姻观念的变化、文化消费的选择,正统文化的压抑、宗教文化的影响,丰富多彩的民众性文化生活和风俗,文学的发展、大众庸俗的审美、文学艺术的媚俗等等,都给艳情小说的产生发展及至成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明清艳情小说大致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明中后期(约1500—1630),总的情况是顺势爆发,惊世骇俗。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达,市民阶层不断状大,传统的农耕观念和宋明理学与市民所形成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反传统、反礼教、重个性、崇尚人性成为社会思潮,好货好色成为市民阶层的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适应新的思潮,反弹宋明理学,满足市民文化消费,书商的逐利,促使艳情小说顺势而发。其中既有中篇文言才子佳人小说、浅近文言中篇艳情小说,如《三妙传》、《钟情录》、《如意君传》、《疾婆子传》等;又有长篇章回艳情小说、中篇章回艳情小说,如《金瓶梅》、《绣榻野史》、《浓情快史》、《昭阳趣史》等;还有拟话本中的艳情小说,如“三言”、“二拍”中的一些艳情短篇《汪大尹火焚宝莲寺》、《甄监生浪吞秘药》,以及《僧尼孽海》小说集等。这个时期的小说,多为艺术之作,在艺术、文化、文学、语言角度均有可取之处,创作主旨多在惩戒,宣扬因果报应。第二个阶段为明末清初,明崇祯到清康熙中期(约1630—1700),特点鲜明,体式成熟,完全白话化。有章回艳情小说、艳情小说话本集、短篇小说,如《肉蒲团》、《灯草和尚传》、《载花船》、《梧桐影》、《十二笑》、《一片情》、《欢喜冤家》、《弁而钗》等,并且艳情小说开始融合于其他小说体式,《聊斋志异》、《醒世姻缘传》、《梼杌闲评》等也出现了大量的艳情篇目或者艳情描写内容。这个时期,艳情小说从世情小说中分离出来,与才子佳人并列,成为某种特色鲜明的小说体式,由歌颂市民的新观念新生活转向了以艳情小说教化市民、挽救日益颓废的民风世情,叫“以淫止淫”。这与人们对明末堕落糜烂与朝代更迭后的反思有很大关系。第三个发展阶段为清中叶,即康熙后期到嘉庆年间(约1700—1800),有的融入名著,有的则进入末流。既出现了集艳情小说之大成者《姑妄言》,出现了文学巅峰之作《红楼梦》,也出现了一批缺乏创意的中篇艳情小说,如《闹花丛》、《巫山艳史》、《杏花天》、《醉春风》等拼凑、模仿之作。这表明了艳情小说与艳情描写在改造和突破,也预示着艳情小说的内在生命力开始枯竭。文言艳情小说的再度繁盛,显示出回归案头的特征。艳情描写大量地融合到其他小说体式中,这与康乾盛世主流文化的强盛和严厉查禁艳情小说的政策有关。第四个阶段是清中叶以后,即嘉庆中后期到光绪年间(约1800—1900),这是艳情小说的衰败期,表现为逐渐收敛,以至消亡。有的与世情人情小说融合,甚至消失了自我特征,如《蜃楼志》、《儿女英雄传》;有的走向狭邪,如《品花宝鉴》、《九尾龟》、《海上繁华梦》等。新的民主科学的曙光即将出现,艳情小说在积极介入社会变革、关注中国前途命运的近代文学和新文学面前,全身而退。

艳情小说具有独特的认识价值,主要表现在文化的认识价值上。我们以为,对于研究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来说,《金瓶梅》、《肉蒲团》的意义也许不亚于《红楼梦》。它反映了人的真实,对宋朝理学的桎梏表现出了强力反弹,反映了形形色色新旧文化的冲突和融合,也反映了人们比较普遍的性心理。许多在其他史料里难以找到,或者说不清楚的问题,思想的、观念的、文化的、生活的、风俗的,都可以到艳情小说里去寻找,艳情小说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生动、典型的个案。其次,也表现在文学的认识价值上。我们以为,文学名作也是建筑在质量、品次不同的小说之上的。艳情小说符合文学的基本特征,有典型环境、典型人物、典型事件,表达了一定的小说思想和系统的文学观念,艳情小说同样会给人以美感,它有助于生命幻想,缓释个体与社会的性问题。艳情小说还改变了某种文学传统,丰富了小说的题材,塑造了一大批成功真实的人物形象,其中有很多艺术性很高的文学作品,满足了大众文化需求,对性爱的文学表达作了可贵的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金瓶梅》,就没有《红楼梦》。

艳情小说还有特殊的警示意义。社会学家、教育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经常提醒或建议政府,性作为一种本能并不是什么外力可以压制的,堵住了正道,它会走斜道,正常的性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会将这种欲望引向歧路,性科学知识不能传播,黄色文化必然盛行。明清以来,民间的春宫画、淫秽色情小说大量流行,其实正是对禁欲主义的反动。

参考文献:

[1]鲁迅全集:第9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