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湖北各级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湖北法院广大干警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主动下沉一线参加社区防控、开展志愿服务,涌现出一大批感人至深的先进典型。湖北法院新媒体开设《抗疫风采》专栏,讲述人民法院队伍在抗疫战斗中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抗疫故事,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忠诚与担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钟祥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反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牢固树立“宁可严一点,不可松一毫”的理念,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迅速启动应急机制,上下一心全力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组织领导

压实责任体系

迅速安排部署,春节假期前,钟祥法院根据安排提前部署,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部署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并组织后勤部门紧急采购7000个医用口罩供值班干警和当事人使用,确保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排查等工作及时到位。及时传达精神,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急剧变化,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滕颖多次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召开视频会议,传达上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切实把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加强督导落实,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均下沉到包保社区、老法院家属区等参与防控,党组书记、院长滕颖每日到现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责任落实,不留空白;同时,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在国难期间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的干警进行严肃问责,共印发2期督查通报,对2名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坚持守土有责

从严把好关口

管控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干警及亲属近期接触疫区人员情况,对外地返钟,特别是武汉返钟人员以及与武汉返钟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全面落地核实,建档立卡、分类管理;全面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落实日报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日上报干警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确保“不漏一人、动态报告、异常隔离”。疫情防治工作开展以来,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居家办公,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信息汇总、值班办公等各项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运行;全面加强安全防护,迅速落实卫生消毒工作,对院机关、基层法庭以及老法院家属区等关键区域定期进行消毒,对值班人员每天两次测量体温、戴口罩,保障干警人身安全。针对老法院家属区出现2例确诊病例的情况,严格值班值守,实行干警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统一发放口罩、消毒液,每日安排4名党员干警轮流值守,做好体温检测、进出登记等各项工作;同时,组织老法院住宿居民建立微信群,方便管理,并及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每天固定两名干警检测体温,确保信息掌握全面准确。

始终有召必应

落实包保责任

根据上级安排,该院负责郢中街道董家巷社区的包保工作,院党组在全院发出号召,倡议党员干警走在前、作表率,迅速成立了2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每日安排4名党员干警轮流值守,与社区干部一起,认真做好武汉返乡人员、亲密接触人员排查,疫情宣传,公共区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对出入人员做好登记。迅速下沉一线,该院驻村工作队3名同志在疫情发生后,迅速下沉到柴湖镇吴营村,与村干部一起设卡封路、检测体温,并嘱咐村民减少外出,勤通风、勤洗手,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七个基层法庭10余名干警志愿者也已经下沉到当地,协助乡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他20余名干警志愿者也已经下沉到所在社区、村庄,协助当地干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向董家巷社区捐赠了1000个口罩、170支体温测试仪以及消毒水若干,向柴湖镇吴营村捐赠口罩、消毒水等物资近2万元,向柴湖镇马北、吴营、双河、田坑、大同等村各捐赠一吨双氧消毒水,该院还组织干警捐款近2万元,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抓好执法办案

审判执行到位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9日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公告》,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建议疫情防控期间需要申请立案、信访等事项的群众,尽量采取网上立案、邮寄材料等方式办理,并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院机关公告栏等予以公告,最大限度将疫情对诉讼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对于紧急审判业务,法院干警主动担当、团结协作,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2月14日,因一起刑事再审案件被告人刑期即将届满,考虑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宣判刻不容缓。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建国同志作为承办法官,在骨折手术尚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撰写判决书,法官助理在全城严格管控的情况下,步行一小时走到办公室,协助法官办好相关手续,并于当日前往沙洋监狱,圆满完成了该案的宣判工作,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月21日,该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考虑到该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做了庭前调查,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在防疫期间实行严格交通管制的情况下,安排警车将其法定代理人接到庭审现场参加庭审。庭审中,为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司法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健康安全,该院对审判场所进行了严格消毒,并为到庭人员发放口罩、测量体温。庭审中,王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正面宣传

切实强化舆论引导

内部宣传与社会宣传并重。利用单位工作群,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加大信息投放密度,持续更新疫情信息,教育引导干警不信谣,不传谣,广泛凝聚“抗疫”的共识合力。加强与上级法院、各级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报道该院疫情防控的措施成效、特色做法等,大力宣传抗击疫情中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进一步传递正能量;同时,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到社区、乡镇值班的机会,向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舆情监控,启动重大舆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全网全面监测舆情,疫情期间未发现针对该院的煽动性、行动性信息,舆情比较平稳。

来源:荆门中院

编辑:付诗雨

核稿:陈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