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记者 吴崇远

今天(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违反条例的一律处罚。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乘坐、驾驶有任何的违规行为,都可以依照《条例》处理。

今天上午,杭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对路面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套牌、假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对违规生产销售、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商家开展联合查处。

截至下午五点,杭州交警共查获未佩戴头盔(未使用儿童座椅)5929起,伪造、变造、冒用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52起,电动自行车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12起,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加装83起。此外,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骑快车道、停车越线、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7673起。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后,市民们的骑车习惯和以往有不同的吗?今天上午九点,记者来到上城区解放路延安路口,杭州交警上城大队的民警正在路口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执勤检查,重点对路面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进行整治。根据《条例》规定,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实行电动自行车条例后,路口大多数骑车人已经自觉佩戴了安全头盔,很多人在路口遇到红灯时,也会自觉在停车线前等待。

然而记者也发现,仍有少数市民在骑车时会“忘记”身边那顶保命的安全头盔。

上午九点半,一位穿黑色上衣,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在路口等红灯时被交警拦下。他的怀里还抱着一名看上去只有两三岁的儿童,站在车上,既没有让孩子坐儿童座椅也没有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

此前,记者在市区采访时曾发现,有部分家长虽然自身骑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但往往却疏忽了孩子的安全。

上城交警大队民警徐冰走上前询问孩子父亲:“你这样子多危险啊,万一一个急刹车,你应该知道谁受伤会最重?”

孩子爸爸点了点头,他说,孩子刚来杭州不久,今天自己是带着孩子去西湖边逛逛,“孩子明天就要回老家了,就骑车过来看一看,一时疏忽没戴头盔。”

交警按照条例规定对男子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未佩戴头盔的行为,还采取了一个人性化措施:首次违法行为将予以警告提醒,第二次被查到处以20元罚款,第三次则是50元。

鉴于男子是首次未佩戴头盔被拦下,交警对其进行批评警告。小时新闻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短短40分钟内,先后有十多位市民因为自己或孩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被拦下,经过交警核实,他们基本上都是首次违法,因此都只是进行警告处罚。

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以为警告只是口头说说,随便应付一下,交警表示,这同样是处罚的一种形式,是要开出相关纸质罚单的。

小时新闻记者从杭州交警部门获悉,《条例》实施首日,杭州交警已分别针对查处不戴头盔、假套牌车辆、驾驶改拼加装车辆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开具条例实施后的“第一张罚单”。此外,涉及源头销售商家的相关违法行为,杭州交警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和案件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