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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泉书院遗址正式移交
近日,省政府对百泉书院产权划转移交作出安排部署,同意将百泉书院遗址及其办公区域的土地、建筑物等资产划转移交辉县市人民政府保护管理。辉县市政府副市长韩颜灏同志带领我市发改委、文广旅局、法制办、国资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与河南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委派的工作人员进行移交办理和清点资产。一起来看看:
百泉书院/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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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泉书院的历史沿革
百泉书院创建于五代末年,元代姚枢、许衡重建书院,命名“太极”,成为北方理学传播中心。 明代成化年间,河南督学在百泉湖畔的书院遗址上重建书院,改名“百泉书院”,成为中州四大官办书院之一。 清初,河南贡院迁建百泉,书院闻名遐迩。 1750年,乾隆皇帝驻跸百泉,书院部分建筑改建为行宫,即“百泉行宫”,为中原地区三大行宫之一。 此后书院讲学活动废止。 清道光年间,百泉书院得以在辉县城区恢复讲学活动,千年文脉再次赓续。 民国时期,百泉书院遗址之上曾为河南村治学院、百泉乡村师范学校沿用,后改为军政接待场所。
1952年,平原省在中原名胜区百泉湖东岸的百泉书院遗址之上兴建百泉干部休养所,南北长190米,东西宽110米,占地面积为2.08公顷,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在百泉湖北岸中段的苏门山麓建起办公区,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房舍10间866平方米。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1953年5月,百泉干部休养所建成,疗养院归属河南省卫生厅管理。 1962年10月,正式定名“河南省百泉干部疗养院”。 1969年1月,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将河南省百泉干部疗养院下放到新乡地区,更名为“新乡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1971年5月,撤销新乡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并入汲县人民医院。 1980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百泉恢复河南省干部疗养院。 两年后,河南省百泉干部疗养院建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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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泉书院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
历年来,省、市、县高度重视百泉书院遗址的产权划转移交工作,在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发改委的大力推进下,分别于2019年5月14日、5月29日、6月27日、10月18日等先后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
目前,百泉书院遗址的前期文物勘探工作已于今年年初完成,对百泉书院遗址的安防和后期书院复建进行方案设计的编制; 下一步,对百泉书院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发掘完成后对《百泉文物保护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百泉书院遗址产权移交后,我市将紧密围绕“国家大运河文化带、黄河流域文化带保护传承利用”和“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的精神,结合我省大运河保护规划和我市百泉文物保护总体规划,进行科学保护与利用。
▌来源:辉县文广旅局
▌编辑:苦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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