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单县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单县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单县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违建清理、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水电暖气等专项改造统筹谋划相互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责任主体,办事处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长效管理工作;坚持聚焦民生幸福,整治前要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整治中要“问计于民”、整治后要“问效于民”的群众参与原则;坚持整治改造与长效管理有效衔接,更加注重老旧小区整治后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
二、改造范围和主要目标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将着力对失养失修失管严重、设施设备陈旧、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实行“一小区一策”,在完善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完善物业服务机制,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多方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统筹解决改造中的相关难题。
(二)遵循小区业主意愿。针对有物业服务公司进驻的老旧小区,业主改造意愿强烈的,优先实施改造。改造前提前介入征求小区业主改造意愿,依策实施改造。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和提升类,在改造过程中主要是以增设停车场(位)、电暖气改造、道路翻修、绿化补栽、雨污分流、外墙粉刷等基础类优先改造;在满足基础类改造条件后,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配套体育设施、翻建物业用房、安装充电设施等提升类项目的改造。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方面。
1.清除违搭乱建。小区内搭建的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2.整修、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要达到城市居住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不积水,路沿石整齐无缺损。3.电、暖、气管网改造。对未达到电、暖、气“一户一表”的小区,进行升级改造,规划建设供暖泵房、线路及管网,实现电、暖、气收费直收到户。4.绿化补栽。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等违章建筑物,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补栽及对死亡植被进行换补,恢复绿化功能。5.雨污分流改造及楼道粉刷。建设或改进雨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对接,实现雨污分流。对改造小区的墙体及楼体公共部位、楼梯扶手进行统一粉刷,确保整体美观。6.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箱),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按标准收集。
(二)居住功能提升方面。
1.增设小区安防设施。2.对有条件的小区配备体育健身器材。3.翻修、新建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增设交通标志,整顿使用秩序;对有条件的小区新建、增建停车位,最大程度缓解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三)物业用房配套方面。
1.整治物业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物业用房进行清理、清退或翻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2.新建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对有条件的小区,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采取新建、扩建等方式,配置物业用房。
具体实施内容,参照业主意愿,依据评审施工项目,视资金筹集情况最后确定。
五、资金管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文件精神,参照业主意愿,结合改造项目工程预算和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舜师名园、时代花园、南华苑、上海花园小区按20元/平方米业主自筹;佳裕花园、老一中家属院、师范家属院、城建委烟草邮电家属院、公路新村、正大花园、阳光嘉园、公安局家属院、福鑫花园、滨河小区按10元/平方米业主自筹,由各办事处组织协调辖区内小区业主筹集;视资金筹集情况,可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按需使用;其它资金缺口由上级奖补资金和县财政补助统筹解决。筹集资金足额到位后,单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方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改造资金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六、实施步骤及改造时间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底完成老旧小区排查摸底、民意调查等工作;完成规划设计招标、现场测绘图纸绘制工作及工程预算工作;完成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完成小区内施工合同签订工作。
(二)资金筹集阶段。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业主自筹资金筹集工作。
(三)改造施工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
(四)竣工验收阶段。施工期间要落实工程监理制度,把好工程质量关,项目完工后由县政府确定的实施单位组织物业、房地产、住建、财政、发改、审计等单位及办事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等,按照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共同验收,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住建、审计、房地产、物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供电等部门及相关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湖西大厦150室,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经费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二)强化责任落实。单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实施,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协调、材料上报和推进,办事处负责业主资金筹集、施工的协调推进及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发挥业主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加强资金审核和审计,保障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切实推动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及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督查、督办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上报进展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业主积极参与决策、参与改造、参与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单县2020年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单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瞿孝坤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保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县物业
服务中心主任
张 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袁运朝 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闫 勇 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卫峰 南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志立 园艺街道党工委书记
纪 宇 北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满启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县经济开发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任广友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忠堂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井运龙 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主任科员
孟凡涛 县审计局副局长
解士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园林绿化服
务中心主任
窦亚民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田素华 南城办事处人大联络处主任
王 涛 北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王玉景 园艺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保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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