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上,柳州一名男子因不满警方对其朋友被打事件的处理结果,在网上发布诋毁辱骂警方的信息。城中警方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开展维权行动,依法传唤该男子,对其行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事情经过
6月29日5时许,黄某报警称在柳州市城中区高新四路一小区被李某、韦某两人使用拳脚殴打。接警后,桂中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对李某以殴打他人的案由处以行政拘留5日,因没有证据证实韦某有殴打他人行为,桂中派出所未对韦某处以处罚。
7月1日23时许
黄某的朋友林某对此事处罚结果不满
在网上发布三条帖子
诋毁辱骂桂中派出所
并于7月2日到桂中派出所
对民警进行语言辱骂
桂中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林某治安传唤
展开调查并进行教育
林某经过反思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向桂中派出所民警道歉,并发布“道歉信”纠正自己的不当言论,消除不良影响。
目前,林某被训诫后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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