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八零后女子,因赌博和丈夫离婚后,又和一有妇之夫厮混后怀孕,新“男友”得知其怀孕后和其断绝来往。暂住在前夫家的女子为不让前夫知道自己怀孕的事,在分娩前,带小儿子来到荒郊野外生下一男婴后,将活着的男婴掩埋在田地中。近日,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7年。
群众报警,树丛中发现埋有一男婴
2019年5月31日,家住南京的陈某,在溧水区永阳街道金龙山附近的一个庙旁边的树丛里,发现栽的一处南瓜苗旁边被人挖的乱七八糟,附近地下埋了一个红色袋子,红袋子里还有个白色塑料袋,白色塑料袋一挑开,其看到露出来一只婴儿的小脚。走到庙门口看到有几个人在说话,其告诉大家,那边扔了一个小孩。大家一起去看了,还是个男婴,接着就报警了。
2019年5月31日13时许,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永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经现场了解,发现男婴已无生命迹象。后经检验比对发现,被告人杨萍(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6月1日16时许,侦查人员在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将被告人杨萍抓获归案。被告人杨萍,女,1987年10月生,无业。经审查,杨对2019年5月30日中午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金龙山附近一块田里产下一男婴,后以挖坑掩埋的方式将该男婴杀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供述,无力抚养,荒郊产子后掩埋
据被告人杨萍供述,男婴的生父姓王,40多岁,安徽芜湖市人,手机号已被其删除,王做滴滴生意,家里开水果店。2018年9月1日,其在芜湖,通过聊天软件搜索加了王某,开始聊天,9月2日晚上,其和王某在酒店住宿时发生了性关系,后其和王某一直在一起,期间多次发生性关系,其知道王某有老婆。
到9月底,其回溧水。10月初其吃东西想吐,后买了验孕纸验了怀孕,微信告诉王某其怀孕的事情,王某开始说如果怀的是男孩就要,女孩不要,后来王某又说不是他小孩,他不管,两人断了联系。
其没钱打胎,拖到2018年12月底左右,其到中山医院咨询了一下是否可以打胎,医生说如果胎儿成形就要引产,需要家属陪同签字,其不想让家人知道,就没去引产。
2019年5月30日凌晨,其在家中,感觉腹痛,知道肚中小孩快要生了。上午,其前夫丁某乙带儿子去幼儿园参加活动。其害怕前夫知道其生产,就想到外面找地方把小孩生下来。小儿子也非要一起去,11点钟左右,其带上儿子一起出门,用滴答软件打了一辆车,让司机送到金龙新村,在金龙新村村口其和儿子下车,沿路往金龙山上走,走到半山腰时,肚子很痛,其让儿子在路边等,并把手机给他玩。其在路边找了一个比较隐蔽的田地,躺在地上生产,大概12点多钟,产下一个婴儿,没有听到婴儿哭声,过了一两分钟胎盘下来后,其看到婴儿脐带绕颈两周,脸色发紫,没有哭声和动作,其用牙齿把脐带咬断,拿了一件衣服把婴儿包了,其认为婴儿死了,就在玉米地旁边刨了一个坑,把婴儿放在坑里,然后把土往身上堆。
埋好后,又把婴儿头部的土拨开想再看看,过了一分钟左右,突然感觉婴儿鼻子有呼吸了,嘴巴里有唾液出来。其当时紧张,就把旁边的土继续往头、面部埋,并用手去拍打,把泥土按严实。把剩下的胎盘以及两三件带血的衣服用白色纸袋子装着扔到附近的水沟旁的草丛里。后其慢慢走到水泥路上,儿子在路边,说手机被玩得没电自动关机了。后其晕倒了。
通过村民打了电话给丁某乙,丁某乙开车过来接其和丁宇峰回了家。
第二天早上8点多,其想把婴儿换个地方。找到前一天埋婴儿的地方,把土刨开,发现婴儿已死亡,嘴巴张着,里面很多泥土,其用蓝色T恤把婴儿包起来,抱在手上,装进白色塑料袋里,用黑色的针织袋把白色袋子包住,放进红色酒袋子里。然后其拎着红色酒袋子,骑电动车去了金龙山上的一个庙,过了庙在水泥路边有好多大树,其在树下找了一地方,用生锈的菜刀挖了一个坑,接着把用衣服和袋子装好的婴儿放进坑里,把刨出来的土盖在他身上。其蹲在旁边对婴儿说了几句话,就骑电动车回家了。
曾因赌博离婚,网上认识新男友怀孕
据杨萍透露:她曾在2015年在麻将档赌博,几个月下来输了二十几万,其前后大概借了十几万,是为了还赌债。让丁某乙给钱还债,他不愿意,因为赌钱这个事情,2016年4月二人协议离婚,孩子由丁抚养。协议离婚后其还和丁生活在一起。
而杨的前夫丁某乙则证实,杨是其前妻,二人四五年前就离婚了,因为她拿家里的钱去赌钱,天天撒谎,所以离婚。2018年3月份左右,杨住到了其在溧水永阳街道的房子里,帮带孩子,但是她回来之后还是经常说谎。2018年8、9月份,杨离开了一个月左右才回来。2019年5月30日上午,其带儿子到幼儿园参加儿童节活动,10点钟左右结束,回家之后,杨就把儿子带出门了,到了下午3点多钟,其接到了哥哥的丈母娘电话,说杨睡倒在金龙新村附近的路边上,后其开车将杨接回家,杨说她是去找她堂哥还钱的。其不知道杨怀孕的事情。
杨的债务很多,遇到熟人就会借钱,而且借钱的理由甚至说丈夫被抓起来了,父亲或者家属死了之类的,她在外面欠多少债务其不清楚,但时不时就有人到家来讨要债务。
据男婴亲生父亲王某证实,2018年8月底其通过聊天软件认识杨的,后杨来芜湖找其,二人经常在一起,发生多次性关系,当年中秋节其送杨回了溧水。过了几天,杨打电话说她外公去世,要借五千块钱办丧事,因为在认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一共跟其要了五千多元,其怀疑杨是骗子,所以不肯借。
之后,杨打电话发信息几次说她怀孕了,说小孩是其的,要打胎,让其给钱。其不相信,这样就和杨吵翻了。杨说她把小孩生下来,到时候做亲子鉴定,二人吵翻之后,其就把她微信好友删除了。
无力抚养,特殊情形下杀子,求轻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萍曾有两段婚姻并育有二子,其因沾染赌博恶习欠下外债,于2016年4月,与丁某乙协议离婚,后仍和丁共同生活,2018年9月其与王某结识并怀孕。
2019年5月30日中午,杨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金龙新村小区附近的田地里产下一男婴,因王某此前认为男婴并非其子,并与杨断绝往来,且杨自己无力抚养婴儿又不希望丁某乙知晓此事,杨遂通过掩埋的方式将男婴杀害。
次日,杨再次返回此处将男婴尸体移至附近的荆塘山庙旁树丛中重新掩埋。经法医鉴定:该未知名新生儿系遭他人用泥土堵塞口鼻腔及颈部受压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杨萍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杨是在婴儿生父拒绝为此负责,自身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诊疗费用,且自己仍然和前夫一起生活,须对前夫隐瞒此事的背景下,无奈产生杀害自己亲生孩子的犯意。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杨目前还有两位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且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量刑。
构成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针对被告人杨萍辩护人提出的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杨是在婴儿生父拒绝为此负责,自身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诊疗费用,且自己仍然和前夫一起生活,须对前夫隐瞒此事的背景下,无奈产生杀害自己亲生孩子的犯意。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杨目前还有两位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且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均予以认可,同时提出杨系非婚产子,因经济困难、孩子亲生父亲不认可等原因将孩子杀死,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限,属于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情形,上述控辩意见有事实依据,法庭予以采纳。
同时法庭注意到,杨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其临产时客观上身处困境,但深究其陷入困境的原因,乃是其自身的不良生活观念以及赌博恶习所导致,且其也有摆脱困境的其他方式,而杨选择将新生婴儿挖坑掩埋致死,充分体现出其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生命的冷漠,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和社会危害性,对其依法惩处。
综上,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遂判处被告人杨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看法:母亲杀死亲骨肉,人性何以泯灭?
意外怀孕其实有多种“选择”,早期可终止妊娠,生出来后可送好心人收养,最不济,还有遗弃不要。这些行为固然会受到道德指责,还可能面临一定法律风险,但怎么着也比杀孩子“人性”,法律惩处的严厉性也低。
可杨萍却选择了最恶性的一条路,单单一句不懂法就能解释这一切吗?杀人偿命,哪怕是最没有文化的人也知道。杀自己的孩子“不违法”,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有这种想法。唯一的解释是,杀孩子的母亲茫然失措,不知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觉得孩子是包袱,将孩子“处理”掉是恐惧非理性下的人性泯灭。此时,单纯道德抨击没有意义,在某些问题难以杜绝的情况下,社会应思虑如何减少人性中最大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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