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州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洋萍 ▍审核:成天凤

6月30日,甘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姬某某、赵某某等1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姬某某在实施集资诈骗犯罪活动中,与赵某某等人相识,后通过赵某某结识并拉拢宋某某等人参与,以喝血酒结盟、拜把子、立规矩、定惩罚等形式,逐渐形成以姬某某、赵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任意毁坏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甘州区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远程庭审+现场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11名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庭审受审,异地看押的6名被告人在全面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出庭受审,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现场庄严规范,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