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运用强制拘传措施成功执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秦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鼎城区法院于2019年10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秦某某赔偿陈某某经济损失151461元。判决生效后,秦某某以家庭困难拿不出钱为由,始终没有履行赔偿义务,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秦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过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秉承文明执行、规范执行理念,依法对被执行人秦某某实施拘传。到法院之后,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部分执行款60000元,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吴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