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公安局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公告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确保我区人口普查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吴忠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同心县公安局决定于6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全面纠正和解决户籍信息中存在的“错、重、假”以及不销户、无户口、一家多户、人户分离、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问题,户口整顿期间,公安民警将通过上门、电话或网络等形式,对户籍登记信息进行核对,请予以支持和配合,主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有以下八种情况,应及时向辖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新生儿应及时登记户口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随父或者随母登记落户。父母凭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拟落户方户口簿,到拟落户方的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落户手续。
二、死亡人员、应征入伍服现役人员、取得外国国籍人员应主动申报户籍注销
居民死亡未注销户籍的,家属或者相关人员应持死者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推断)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死者户口注销。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同时提供情况说明。
应征入伍服现役未注销户籍的,本人或者家属应持《应征入伍通知书》,以及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加入外国国籍人员,应持外国护照,主动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报办理《注销户口通知单》,携带《注销户口通知单》、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三、无户口人员可依规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各类无户口人员(具有中国国籍)可持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咨询、申报,依法依规登记户口。
四、年满16周岁人员应尽快办理居民身份证
年满16岁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未办理身份证的居民,请迅速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采集录入照片并办理居民身份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五、重复虚假户口应依法依规办理注销。
凡有重复户口(一人多户)、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手续。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重复、虚假户口的,将按规定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虚假户口注销的,并积极配合纠正,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五、人户分离人员、集体户人员应主动核对信息
人户分离人员请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等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进行户口信息核实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登记在院校、单位、人才集体户及社区公共户中的人员,应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本人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现工作单位等信息,配合完成信息核对维护,具备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六、户口簿上登记项目存在差错的应申报变更、更正
户口簿上登记项目如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或登记项目错误需要变更、更正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变更、更正,确保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七、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主应主动登记信息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公民出租房屋的,请主动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同时,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下列情况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举报投诉方式附后):
(一)非法买卖户口、居民身份证的;
(二)一人有多个户口的;
(三)冒用他人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的;
(四)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籍业务、居民身份证的;
(五)因死亡、加入外国籍、服现役等原因户口应注销未注销的;
(六)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假户口、假居民身份证的;
(七)其他涉及户口、居民身份证问题线索的。
特此公告。
同心县公安局
2020年6月29日
同心县公安局户口整顿服务监督电话
县公安局:13519550333;
豫海镇派出所:15809639405或13895150532;
河西镇派出所:15009576555或15809530808;
丁塘镇派出所:15729535062或13895590866;
王团镇派出所:15769581516或13895130366;
韦州镇派出所:13909536375或13909551966;
预旺镇派出所:15219591948或13995030173;
下马关镇派出所:15595359371或13519534555;
石狮管委会派出所:15296980258或13895563548;
兴隆乡派出所:13895240567或13709530270
来源:平安同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