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刘遥)7月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近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伦同(正处级)涉嫌受贿罪、窝藏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7年,赵伦同利用担任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院长、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院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2014年3月,赵伦同明知其子涉嫌聚众斗殴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