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4日09时10分许,驾驶员张某军驾驶豫SA7413号小型面包车沿光山县西三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至事故地冯某祥驾驶的电动二轮车时,两车相刮擦,造成冯某祥受伤,两车及冯某祥财产(鸡蛋、衣物等)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信阳交警提示:驾驶员在超车时一定要注意路面情况,与被超车拉开安全距离。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