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第六中学2020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黄骅市教育局2020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年级、区域及对象
1.招生年级:七年级学生。
2.招生区域:海华大街以东、石碑河以南、神华大街以西、学院路以北、青年大街以西、地方铁路以北(含青青家园及以西区域)。
3.招生对象:划片区域内,在城区小学毕业并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次序及注意事项(所需证件为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家长需带学生相关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把复印件装在档案袋中(档案袋自备且档案袋封皮注明孩子的姓名、毕业学校及家长联系方式)学校留底做进一步核实,验完的原件除学籍卡外其它带回。
第一批: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即:房产证、户口薄双证齐全。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教育局的核验证明。
说明:符合六中招生区域内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学籍卡(必须有父母姓名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户口本(户口本要能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如孩子的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的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原始缴费凭条;抵押贷款的需持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及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原件、半年的还款流水单、二手房必须过户,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按毕业学校和验证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
第二批: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不在城区的居民子女;即: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但不是城区户籍。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适龄学生监护人为产权方独生子女。本批次限黄骅户籍。
说明:1.符合六中招生区域内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学籍卡(必须有父母姓名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户口本(户口本要能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如孩子的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的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原始缴费凭条;抵押贷款的需持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及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原件、半年的还款流水单、二手房必须过户,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按毕业学校和验证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
2.房产证持有人为祖(外祖)父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父母独生子女证。若不能提供,需备齐以下佐证材料:
(1)产权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无房产证明。
(2)能清晰反映出祖孙三代关系且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口本。
(3)开户人为学生父母的、该房产的水电气费交款凭条。
(4)房产证持有人的身份证。
(5)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批: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但户籍属于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即:城区内无法定房产但户籍为城区户籍——需要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学籍卡、产权部门出具监护人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及房主的房产证;适龄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区域内,在城区内有商用房或商住房的居民子女,即:招生区域内有商用房或商住房但户籍为非城区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学籍卡、商住房或商用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为非黄骅户籍的居民子女,即: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但居民户籍为外省、外县市的——需提供学籍卡、户口本、出生证明、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
说明:符合第三批次招生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请按本批次说明备齐相应佐证材料,按毕业学校和验证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不一致,不能有效证明与监护人共同居住的居民子女;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且户籍不在城区的人员子女。
说明:1. 经商租房人员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20年6月底前半年以上、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2.进城务工人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原件、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出具近六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加盖务工单位公章)、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说明:第四批次和其他批次适龄学生不保证全部安置。对同一批次不能完全安置的适龄学生,上级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
如所提供的材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经核实确定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验证时间及地点
1.验证时间与相关学校(由于处在疫情期间,请各位家长务必配合学校按时间节点到校报名):
7月10日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招生条件的骅西小学毕业生
具体入校验证时间:
上午:
8:30—10:00骅西小学六年级1班
10:00—11:30骅西小学六年级2、3班
下午:
2:30—4:00骅西小学六年级4、5班
4:00—5:30骅西小学六年级6、7班
7月11日上午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招生条件的其它城区小学毕业生
具体入校验证时间:
上午:
8:30—10:00学院路小学、实验小学
10:00—11:30黄骅完小、渤海路小学及其它城区各小学
下午:
2:30—5:30王曼小学持学籍卡领通知书
7月14日上午8:30—11:30进城务工子女
7月14日下午2:30—5:30片区内经商子女
7月15日符合第三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验证地点:黄骅市天健湖小学南教学楼西北门厅
四、报名程序
1.天健湖小学西门口扫健康码,测体温——进校园看告示牌,领号——为避免聚集采取放号办法。
2.验证:审核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确认学生是否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是否符合招生政策。(学籍卡原件及其它复印件学校留存)
3.登记学生信息和联系方式。
4.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一封信和学科作业,提示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按时入学。
温馨提示:
1.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公告安排,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验证报名。
2.请各位家长入校前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扫码、体温检测,一切正常者方可进校。
3.请各位家长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排队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领号后按次序验证,验证结束后马上离开,不要逗留,不扎堆聊天,避免人与人的直接接触。
4.请各位家长尽量不要开车,开车要有序停放,避免出现交通拥堵,影响其他人出行。
5.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须电话告知,7月16日下午5:30报名结束,以后不再接待各类入学报名。
6.在招生工作期间,学校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接待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233556,此电话为招生期间借用电话,咨询使用期限截止7月16号下午5:30。
2020.7.8
黄骅市天健湖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黄骅市教育局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招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黄骅城区(以下简称城区)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区域:
学院路以南、青年大街以西、新海路以北、昌骅大街以西、地方铁路以北、海华大街以东。
三、招生次序及所需手续
第一批次: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说明:需要准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全套户口本、孩子医学出生证明、接种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权属登记信息》及近六个月银行还款流水记录,并签字盖章。
优抚优待类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均须提报相关证明材料。优抚优待类必须在招生范围之内居住。
第二批次: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不在城区的居民子女;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适龄学生监护人为产权方独生子女。本批次限黄骅户籍。
第三批次: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但户籍属于招生区域户籍的居民子女(需要产权部门出具监护人无房证明);适龄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区域内,但在招生区域内有商用房或商住房的居民子女;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为非黄骅户籍的居民子女。
说明:需要准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全套户口本、孩子医学出生证明、接种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权属登记信息》及近六个月银行还款流水记录,并签字盖章。
如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孩子父母的独生子女证。如没有独生子女证的还需提供孩子父母的无房证明,在一个户口本上能清晰反映出祖孙三代关系的户口、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不一致,不能有效证明与监护人共同居住的居民子女;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且户籍不在城区的人员子女。
说明:需要准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全套户口本、孩子医学出生证明、接种证。 经商租房人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20年6月底前半年以上、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进城务工人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原件、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出具近六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加盖务工单位公章)、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我校按次序优先满足前三批次适龄儿童。受学位限制,第四批次和其他批次适龄学生不保证全部安置。对同一批次不能完全安置的适龄学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
特别注意:除以上各批次要求提供的证件外,所有批次学生均需提供孩子医学出生证明、接种证。如孩子的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如所提供的材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入学资格。即使已入学,经核实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开学后也立即退学。
五、验证时间:
第一、二批次 7月10—12日;
第三、四批次 7月13—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六、验证地点:
天健湖小学南教学楼一楼门厅
七、补充说明:
1、因疫情影响,每个家庭只允许一名家长(父亲或母亲)带齐所有原件到校审核,报名家长在校门口领取顺序号码,凭号依次进校。
2、家长进校门前扫健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校门后在指定区域间隔一米等候。
3、因为天热人多,天健湖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采用放号办法。上午发放1—50号,下午发放51—90号。当日早晨7:30,下午2:00在学校门卫领号。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为顺利完成招生工作,请家长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验证。天气炎热,等候时间较长,恳请您自觉排队,遵守秩序。
黄骅市天健湖小学
2020年7月7日
黄骅市第二中学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黄骅市教育局2020年城区中学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级及区域
1.招生年级:七年级
2.招生区域:华兴大街以西、新海路以南、府左街以东、红旗大街以东、中心路以南、沧海路以南、神华大街南段以东、地方铁路以南、昌骅大街以东。
二、招生次序及准备材料
按教育局要求,我校对城区内小学毕业生划分四批次录取。由家长(一生仅限一名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黄骅二中新教学楼验证、登记报到。学校将综合考量学生户籍、监护人房产等情况,按批次从先到后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
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说明:需要准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全套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权属登记信息》或不动产证明。
优抚优待类: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均须提报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
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不在城区的居民子女;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适龄学生监护人为产权方独生子女。本批次限黄骅户籍。
说明:需要准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全套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权属登记信息》或不动产证明。如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且在一个户口本上能清晰反映出祖孙三代关系,另需提供孩子父母的独生子女证和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
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但户籍属于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需要产权部门出具监护人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适龄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区域内,在城区内有商用房或商住房的居民子女;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为非黄骅户籍的居民子女。
说明:需要准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全套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权属登记信息》或不动产证明。
第四批次
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不一致,不能有效证明与监护人共同居住的居民子女;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且户籍不在城区的人员子女(限黄骅户籍)。
说明:需要准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全套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权属登记信息》或不动产证明。
经商租房人员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20年6月底前半年以上、居住证(非黄骅户籍的)原件、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黄骅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原件、出具近六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加盖务工单位公章)、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特别提示:前四批次均为城内小学毕业生,学校将优先满足前二批次适龄儿童入学。第三、四批次适龄学生只作登记,受学位限制不能招收的,将上报教育局以适当方式安置。
其他批次
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我校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且已实际居住,需要随迁进入城区七年级就读的适龄学生,9月2日来学校咨询报名。学校因学位满额安置不下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说明:需要准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全套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权属登记信息》或不动产证明。
三、所需材料要求
1.每生一个档案袋,注明学校、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2.所需材料都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3.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学籍所在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交原件)。
4.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入学资格。即使已入学,经核实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开学后也立即清退。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
一组在黄骅第二中学新教学楼一楼大厅西侧。
二组在黄骅第二中学新教学楼一楼大厅东侧。
2.报名时间:
符合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学生,请持有关资料,按以下时间段及时到校登记。
符合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报名条件的学生,请持有关资料,按以下时间段及时到校登记。
五、报名程序
1.报名点领取报名顺序号,在相应区域等候。
2.验证:审核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学籍表(户口、房产、出生证需原件、复印件),符合招生政策,验证人签字。
3.登记学生信息和联系方式,留存复印件。
4.发放录取通知书、致家长的一封信。
温馨提示:根据防疫要求,每生只来一名家长,严格按分配时间段到校报名,必须佩戴口罩,进大门先扫健康码,然后测体温、消毒。按规定的通道进入,保持1米以上间距,按顺序号办理,无需排长队等待。因校门口停车不便,为避免拥堵,请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
黄骅市第二中学
2020年7月8日
黄骅市第四中学2020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黄骅市第四中学2020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教育局《2020年黄骅市中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区域
1.招生对象: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1)城区小学毕业;
(2)在我校招生划片区域内实际居住。
2.招生区域:华兴大街以东、新海路以南、津汕高速以西区域。
划片图
二、报名手续
1.户口类:提供户口簿原件,能够证明户主与学生的直系亲属关系。
2.房产类:(1)法定房产手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经商租房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20年6月底前半年以上、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务工租房手续: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原件、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出具近六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加盖务工单位公章)、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其他类:初一新生现场报名时需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学籍所在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
4.优抚优待类: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均须提报相关证明材料。
家长提报的户籍、房产、学籍等信息务必真实、合法、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生次序
第一批次:城区小学毕业,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第二批次:城区小学毕业,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并实际居住,户籍不在城区的居民子女;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且学生实际居住,学生监护人为产权方独生子女。本批次限黄骅户籍。
第三批次:城区小学毕业,在我校招生区域实际居住。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但户籍属于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需要产权部门出具监护人无房证明);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区域内,在城区内有商用房或商住房的居民子女;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为非黄骅户籍的居民子女。
第四批次:城区小学毕业,学生户籍与监护人不一致,不能有效证明与监护人共同居住的居民子女;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且户籍不在城区的人员子女。
其他批次: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我校招生划片区域内有法定房产且已实际居住,需要随迁进入我校七年级就读的学生,于9月2日携带相关手续来学校咨询报名,因学位满额安置不下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学校按次序首先录取前三批次城区小学毕业生,毕业于划片区域内小学的第四批次学生优先录取。划片区域外小学的第四批次学生和其他批次学生不保证安置,如有空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
注:进城务工子女就读学校:第六中学(天健湖小学报到)。
四、录取程序
1.验证:审核学籍表、户口簿和房产证(复印件学校留存、审核人签字),确认学生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招生政策,确认批次。
2.登记学生信息和联系方式。
3.前三批次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四批次等候通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7月10日上午8:00-11:00:
沈庄小学1班(厚德楼一楼)
沈庄小学2班(厚德楼二楼)
7月10日下午3:00-5:30:
沈庄小学3班(厚德楼一楼)
沈庄小学4班(厚德楼二楼)
7月11日上午8:00-11:00:
新华小学1班(厚德楼一楼)
新华小学2班(厚德楼二楼)
7月11日下午3:00-5:30:
新华小学3班(厚德楼一楼)
新华小学4班(厚德楼二楼)
7月12日上午8:00-11:00:
仁村小学(厚德楼一楼)
沙洼联校(厚德楼二楼)
7月12日下午3:00-5:30:
坑西小学(划片区域内实际居住)(厚德楼一楼)
常庄联校(厚德楼二楼)
7月13日上午8:00-11:00:
孙村学校(东孙村、苗庄子)(厚德楼一楼)
7月13日下午3:00-5:30:
划片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其他城区小学毕业生(厚德楼一楼)。
六、报名要求
1.请各位家长到校报名前在家自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四肢无力等症状的或按防疫要求正在隔离、尚未满14天的,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暂缓验证报名,联系电话:4588058。
2.自测体温正常无症状的家长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名,根据防疫要求,每生只来一名家长(不带孩子),必须佩戴口罩,进大门先扫健康码,然后测体温、消毒,自觉间隔1米文明排队,按规定路线进出学校。
3.家长需要携带户口簿(能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房产证明、学籍表(必须有父母姓名且加盖毕业学校公章),三类证件及复印件并自备档案袋一个(档案袋封面须注明毕业小学、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4.请家长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验证。常态化防疫期间且天气炎热,等候时间较长,请您做好防疫防暑措施,自觉排队,遵守秩序。
5.当日不报到者请电话告知,以免给孩子入学带来不便,我校于7月16日下午17点报名结束,以后不再接待各类入学报名,联系电话:4588058。
6.学校将对所有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实地核实,并找相关部门协助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请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黄骅四中教育在线”公众号,便于更好地了解学校和学生发展情况。
黄骅市第四中学
2020年7月8日
黄骅市第五中学 2020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黄骅市教育局2020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七年级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区域
1、招生对象:
城区小学毕业并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2、招生区域:
津汕高速以西、新海路以北、府左街以东、裕华路以北、幸福大街中段(裕华路和学院路之间)以东、学院路以北、神华大街以东、石碑河以南。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7月10日上午:学院路小学六年级1、2、3班
7月10日下午:学院路小学六年级4、5、6班
7月11日上午:学院路小学六年级7、8、9班
7月11日下午:黄骅完小
7月12日上午:后街小学
7月12日下午:渤海路小学
7月13日: 其他城区小学
说明:(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综合楼二楼大厅
三、报名所需手续及要求:
<一>、所需手续
1、户口类:
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能够证明监护人与子女的直系亲属关系)。
2、房产类:
(1)法定房产手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经商租房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20年6月底前半年以上、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务工租房手续: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原件、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出具近六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加盖务工单位公章)、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其他类别:
初一新生现场报名时需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学籍所在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第二批次第二类人员需提供监护人独生子女证。
4. 优抚优待类: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均须提报相关证明材料。
<二>、相关要求
1、7月16日下午5点报名结束,家长(不带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名,自觉排队、戴口罩、测体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2、所有情况均需提供体现真实入住的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票据。
3、学校将对所有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核实。若提供材料存在问题,需家长提供相关部门的佐证材料。
4、家长提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务必真实、合法、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报名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准备一份。初验结束后,把复印件装在档案袋中(档案袋自备且档案袋封皮注明孩子的姓名及毕业学校)学校留底做进一步核实。
四、招生次序及处理办法
<一>、招生次序
第一批次: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第二批次: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不在城区的居民子女;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适龄学生监护人为产权方独生子女。本批次限黄骅户籍。
第三批次: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但户籍属于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需要产权部门出具监护人无房证明和在招生区域内的租房手续);适龄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城区内,在招生区域内有商用房或商住房的居民子女;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户籍为非黄骅户籍的居民子女。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不一致,不能有效证明与监护人共同居住的居民子女;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且户籍不在城区的人员子女。
<二>、处理办法
对满足我校招生条件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的六年级毕业生发放初录通知书,第四批次暂只做登记,学校将根据学位情况,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
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且已实际居住,需要随迁进入城区就读的适龄学生,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联系片内初中学校咨询报名,由相应学校按城区中小学招生次序,结合学位情况安置入学。片区内学校因学位满额安置不下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城区空余学位,按照招生次序统一调剂安排。
黄骅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丨刘恬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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