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萧山将进行村社组织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的村、社区组织班子。与以往不同,本轮村社组织换届,将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也就是书记和主任将由同一人担任。

为什么要实行“一肩挑”?一起来看看!

政策解读

什么是“一肩挑”?

“一肩挑”是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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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实行“一肩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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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中央决定的需要

全面推行“一肩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

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全面推行“一肩挑”能够促进村“两委”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成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是促进农村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趋势。

加强“头雁”队伍建设的需要

实施“一肩挑”,实现了党务、村务一手抓,农村工作全面管,让“一肩挑”干部更全面更具体地接触农村各项工作,熟悉工作流程,实现干部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培育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带头人提供干部储备和能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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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肩挑”有什么好处

强化全面领导

有利于强化党对农村事业的全面领导:实行“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有利于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项事业,从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提高办事效率

有利于提高村干部办事效率: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后,在问题的决策、事务的处理上,减少了书记、主任的沟通、协调环节,避免了因为两者的意见不同引起事务的拖延,使决策能够快速实施,提高工作效率。

增强凝聚力

有利于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实行“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双重职务于一人,有利于民主集中,在村中发出一种声音,形成一致步调,向着一个目标,消除了不必要的矛盾和磨擦,使村“两委”班子团结一心,协调一致,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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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肩挑”有何政策依据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2.《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来源:萧山党建

编辑/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