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黎秀敏 下单购买了APP平台优惠活动商品,却遭商家撤单,你遇到过没?消费者戴女士(化名)日前就遭遇这样一件烦心事,她参加天虹APP(三环天虹店)“超市到家”“满99元打1折”活动,原价5000余元的商品,活动优惠满减500余元就可买到,但下单支付后没多久,商家以系统操作失误为由撤销作废,双方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协商。7月10日,在南都记者介入下,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协商。

消费者:

订购APP满减优惠活动商品遭撤单

4月21日,看到天虹APP(三环天虹店)“超市到家”推出较大的优惠满减活动,戴女士便与亲戚朋友“拼单”购买,商品总额分别是2299.8元与2794.8元,付款显示“满减优惠”,这两份单实付229.98元与279.48元。

但没想到,在下单并成功支付几个小时后,戴女士发现自己所订购的两笔订单都被撤销。她联系平台客服,被告知是平台内部系统操作出现问题,因此所下订单作废。

作为补偿,天虹工作人员承诺赠送戴女士50元优惠券,但该赔偿方式令戴女士与其亲戚朋友无法接受。戴女士认为,“商家一句系统出问题,就单方面取消了合同,感觉不负责任。”后来,天虹工作人员发信息告知她,申请500元现金作为赔偿,戴女士也不接受,双方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协商。

天虹惠州三环店:

工作人员设置买减活动时操作失误

天虹惠州三环店超市李店长向记者回复了相关情况。为刺激顾客消费,天虹超市于2020年4月22日至5月5日推出粮油品类部分商品买满99元立减10元的活动,活动内容在天虹超市海报、天虹超市公众号、天虹到家及门店均进行了宣传。

李店长称,4月21日天虹工作人员设置操作失误,将“满99元立减10元”的活动规则设置成“满99元打1折”,导致天虹到家参与满减的商品价格出现异常。

以上活动4月22日0点生效,早上7点左右天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修正了促销活动。对于已成功下单的顾客 ,因促销活动错误导致无法发货的订单进行了退款,支付金额原路退回,并赠送了50元无门槛优惠券,以上操作均以短信方式对顾客进行了告知。

针对戴女士的情况,后来为了表达歉意,天虹工作人员申请额外给予500元现金作为补偿,不过戴女士并没同意。7月10日,在南都记者介入下,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协商。

律师说法

合同撤销后,过错方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黄小英律师认为,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合同。但本事例中,商家可以合同的订立对商家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理由是,商家在发现系统错误后,已及时跟客户沟通,明确表示价格是系统错误标示的,非商品的真正售价,他们也无意以该价格跟客户订立合同关系,他们通过系统发出的要约非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从日常经验可知,日用百货商品的利润有限,零售价1折的价格尚不够商品的成本价格,在事实不存在商家利用低价促销吸引顾客的情况下,商家是不可能以该价格跟客户订立合同的,可见该份合同属于商家意思表示存在瑕疵的合同,履行合同对商家明显不公,商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已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应当返还,另外,商家对此次合同未能成立有过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客户合理依赖利益损失。本事例中,商家主张撤销合同后,应当返还客户已付的价款,并赔偿客户信赖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