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全县城区一小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 2020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 号)、《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雅教发〔2020〕26号)、《天全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通知》(天教发〔2020〕5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及学前班招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2020年秋季我校拟招收

一年级:共计315人;

学前班:共计200人。

入学年龄

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学前班: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一)

一年级

共分为四类:

一类

户籍在我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户籍属于西进桥小沟以东至建材北路以西,南至天全河,北至环城路。主要包括原正西社区、北城社区。

二类

房产在我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属于西进桥小沟以东至建材北路以西,南至天全河,北至环城路。主要包括原正西社区、北城社区。

三类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和省市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等群体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材料后落实。

四类

户籍或房产在天全县城厢镇外,但暂住我校学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二)

学前班

共分为两类:

一类

户籍在我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户籍属于西进桥小沟以东至建材北路以西,南至天全河,北至环城路。主要包括原正西社区、北城社区。

二类

房产在我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属于西进桥小沟以东至建材北路以西,南至天全河,北至环城路。主要包括原正西社区、北城社区。

审核所需材料

第一类:户籍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1

查验材料:

1、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

2、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或城厢镇卫生院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明。

收存材料:

已查验相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其中,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人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第二类:房产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1

查验材料:

1、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不予认可)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或城厢镇卫生院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明。

收存材料:

已查验相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第三类:优抚对象子女

1

查验材料:

1、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

2、法定监护人为优抚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或城厢镇卫生院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明。

收存材料:

已查验相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第四类:户籍或房产在天全县城厢镇外,但暂住我校学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有2020年6月30日前经天全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

查验材料:

1、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持有的2020年6月30日前经天全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学区内用人单位用工合同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一年以上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材料,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和水电费缴纳等证明材料。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或城厢镇卫生院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明 。

收存材料:

已查验相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上交招生处留存,一律不予退还。

预登记及材料审核时间

一年级:2020年7月15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学前班:2020年7月16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预登记及材料审核地点

天全县城区第一完全小学(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16号)

特别提示

请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和学前班家长务必提前准备好需要查验的材料原件及需要收存的材料复印件,按时前来办理入学材料审核手续。如果具备相关材料的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须查验学生出生证并收存复印件。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一名学生仅限一位家长进校审核登记。请家长务必佩戴一次性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材料审核过程中请自觉排队,并保持间隔1米以上距离。

材料审核时,请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学校将根据材料审核信息,针对第四类(户籍或房产在天全县城厢镇外,但暂住我校学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有2020年6月30日前经天全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进行实地核查,如不符合条件,将取消在我校报名入学资格。

学校将根据审核登记情况,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如果所审核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将按照户籍、房产、优抚对象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城实际居住时间等因素进行排序,确定学生名单(学校将在7月31日前电话通知学生)。

(天全县城区一小),了解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和学前班报到注册时间及具体事项等信息。

点亮“在看”是一种鼓励,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