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南阳一名网红幼师在幼儿园和男学生“亲吻”的视频内容引发争议。目前涉事幼师已被开除。

警方表示,经询问幼儿园园长等人,均表示涉事幼师思想单纯,热爱学生,涉事幼师喜欢拍小视频记录孩子们的快乐瞬间,并没有猥亵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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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问询,结合此事件,解析“猥亵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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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行为人如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善良动机而实施抚摸、搂抱、亲吻等较为普遍的行为,其本身不具违法性,不构成犯罪,法律没必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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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猥亵儿童行为也有处罚规定,有些轻微猥亵儿童行为,是可以通过治安处罚达到惩戒效果的。

同时,法律规定,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