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三大队民警在诸永高速东阳服务区进行超速整治,系统提示一辆金华牌照黑色越野车时速达到112公里每小时。

该车在进入东阳服务区后,民警上前进行检查,玻璃窗摇下后,看见坐在驾驶室位置的是一位稚气未脱的小伙子。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支支吾吾表示没带身份证和驾驶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发现,该驾驶员出生于2006年3月,刚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

经询问得知,该少年姓廖,来自贵州,正在上职业中学,趁着学校放假就来浙江找亲戚玩。当天,他看到亲戚开办的工厂送货业务繁忙,就自告奋勇帮忙驾车送货,原本以为高速上不出事就没问题,谁知在东阳服务区因超速被查处。

当民警问起怎么学会驾驶技能时,廖某淡定地说:“平时在网络上看到过自动档车辆的驾驶要点介绍,自己在百度上也有搜索过怎么驾驶车辆,学了理论知识后就在小区内部道路进行练习,但是不认识路上的各类标识标志。”因此尽管在途中看到了限速100公里每小时的标志,但是他一直认为所有高速公路是限速120公里每小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需年满18周岁。最终,民警对该少年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900元的罚款。事后,廖某也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一定不会有下次。

记者 蒋雯 通讯员 潘卿明

本文编辑:许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