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身边事#最近,看到了一条新闻:昆明失主抓小偷的致其轻微伤,被控非法拘禁,为和解出具谅解书,还要赔给小偷6.6万。
第一反应真的是满脸问号,还重复读了好几遍,确认自己没看错,但疑问却是越来越多。
为什么失主还要给小偷赔钱道歉?这中间有什么误会吗?
相信小伙伴们也有很多疑问,让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事件经过
在昆明市盘龙区的一家超市内,店长苏某最近发现超市经常丢失东西,在查询监控后,发现是同一个人多次作案。
事发当天,小偷张某穿着黑色的衣服,背着一个黑色的背包,把超市的东西藏进包里,神色慌张的走向收银台付款。
在前两次丢失东西之后,苏某就已经注意到了张某,而这一次,超市的收银员认出了张某,苏某和店员追着张某。在追逐过程中,张某一直叫嚣,就算你抓我也没用,送我去派出所也不怕,没多久我还出来。
嘿!这嚣张的,有恃无恐啊!
苏某被张某刺激到,在他不慎摔倒之时,将其控制住,造成张某轻微伤。被抓住的张某一直说自己没有偷东西,直到苏某拿出监控证据后张某才承认了。
苏某表示将超市损失的1700余元赔偿,便不报警放了张某,不会断了他的后路。整个过程,张某在苏某家超市内停留了1个多小时。
正在双方商讨之中,警方来到了超市内。
据调查,报警的人是一名段姓路人,他听到超市内有殴打的声音,便报了警。
警方到场调查后认定苏磊等人殴打并非法拘禁张某,而苏某也承认自己赤手打过张某,警方将涉事人员刑事拘留。
经调查,苏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被刑拘3个月。
在被依法刑拘3个月后,苏某的家人因担心被羁押的苏某有慢性病情,为了减刑,主动向张某道歉,请求原谅。而张某则称要赔偿金12万。
最后在多次商议之下,苏某的家人支付了6.6万元。张某签下了同意《谅解书》,称愿意原谅苏某。7月2日,被羁押90天的苏磊取保候审。
事件延伸
据法律裁判文书网,张某曾有盗窃前科。据说还不止一次进过派出所。怪不得在被苏某抓的时候,还叫嚣着“就算你抓我也没用,没多久我还出来。”
看来是摸清套路了呀,认定偷东西不会被重罚。拉风哥真的不知道说什么了。不知道张某后续的判决是什么,是赔钱还是坐牢?
而在苏某得知家人为了救他,给了张某赔偿金之后,苏某表示要上诉。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外,7月11日案件当事人在今日头条发布了一条文章,说了详细的事件经过:
网友评论
这件事很快引起了大众关注,网友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表示以后不敢再抓小偷了,以后小偷要更嚣张了。
也有人表示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
有人表示应该第一时间报警。
还有人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各说纷纭,各有各的观点。不过这件事,是非曲直,自有法律决断。
不过对于张某这样的惯犯,只能说,犯罪成本也太小了吧。虽然罪不至死,但屡错屡犯,钻法律的空子,以此肆无忌惮违法犯罪,也太恶心人了吧。
对于这类无赖罪犯,该严惩的严惩,该坐牢的坐牢,不要因为罪小就放过犯罪者,更不要纵容惯犯。
让罪犯从一开始就彻底断了再次犯罪的念头,才能避免伤害的再次发生。
而当我们在面对犯罪分子时,在确保自己安全时,第一时间报警,不要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我们的目的是让犯罪者得到惩罚,而不是让自己成为犯罪者。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情况通报
7月12日,针对媒体“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致其轻微伤,被索赔6.6万,且被控非法拘禁”的报道,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情况通报。2020年3月29日12时44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乐尔乐”超市抓到小偷关在房间里殴打。民警接指令后到场处置,对自称是超市工作人员的苏某及其他在场人员进行询问,苏某等人称无人报警、也无打人情况。随后,民警进入超市监控室查看,发现疑似被殴打的张某尊,其面部有血迹、手臂有挫伤。现场处警后,民警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目前,我院正依法对苏某等3人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案件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最后,希望政府能给民众一个清晰合理的说法。
不网签不交房!昆明这个小区停工5年,处于烂尾状态!业主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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