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直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现就市直幼儿园2020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01

入园条件

年满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具有鹰潭市主城区(月湖区、高新区、信江新区)户籍或房产证。

02

招生时间

1.幼儿园公告时间:7月15日-7月19日。

2.幼儿园登记审核时间:7月20日-7月21日。

3.资格审核公示时间:7月22日。

4.集中抽签和公示名单时间:7月23日。市二园23日上午,市四园23日下午。市三园因市直学校资源整合,秋季招生工作另行通知。

03

招生方式

市直幼儿园全部实行登记抽签的方式招生。每名幼儿只能申请报读1所公办幼儿园,发现多园报名取消资格。当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录取名单;当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招生名额时,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产生录取名单。

04

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备案。7月15日-7月19日,各幼儿园在鹰潭教育信息网、幼儿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本园的具体招生公告,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进行登记审核。7月20日-7月21日,各幼儿园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预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幼儿家长携带幼儿出生证、户口本、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到幼儿园现场登记与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方可参加集中抽签。资料信息不真实、不齐全将不予以审核通过。7月22日,各幼儿园公示通过资格审核幼儿名单。

3.组织集中抽签。7月23日,由市教育局组织,各相关幼儿园承办,由幼儿园具体负责集中公开抽签。程序:先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幼儿家长抽抽签顺序号,再由家长按顺序号依次抽签,当场公布、登记抽签结果。集中抽签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新闻媒体和其他人员代表现场监督。

4.公布录取名单。根据抽签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天在幼儿园门口和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日内,家长凭银行缴费凭证到幼儿园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不缴费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园资格。

05

工作要求

1.加强监督指导。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自主招生,招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凡未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自行招收的幼儿一律不予办学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市直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烈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等特殊人员子女入园的,由市教育局按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审核确定。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要周密制定招生各环节工作方案,特别是集中抽签的组织工作,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共同维护招生秩序,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收费管理。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幼儿园按照疫情常态化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进入现场的家长及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

你们觉得这样抽签的方式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