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农户及客商们: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国道310伯阳段虎头路口至下河路口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车辆停放路段:国道310伯阳段虎头村入口处至下河村入口处道路两侧、伯阳镇牌坊入口至伯阳镇老街口、兴仁大桥全段。

二、在通告禁停路段区域停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三、在果品交易期间,所有涉及果品交易的车辆一律停放至国道310虎头村入口对面停车场内。

四、街道两侧及道路沿线的商户、农户一律不准占道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告知内容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在公众媒体进行曝光。

本告知内容自2020年7月 23日起实施。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15日

编辑 | 雷建智 主编 | 雷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