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孕妇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孕检,医生给孕妇开的补钙片,竟是“孕妇禁用药”。记者今天从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件医疗纠纷,当事孕妇获赔25000元。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赵某某来到位于黄兴广场附近的天心区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孕检。值班医生检查后表示赵某某要增强钙质,于是给她开了两盒“阿托伐他汀钙片”。
赵某某在按医嘱服用一盒“阿托伐他汀钙片”后,发现该药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并明确为孕妇禁用药。赵某某吓得不轻,当即停止了用药。
事后,赵某某来到天心区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质询当事医生:“你明知我是来做孕检,你还给我开孕妇禁用药,你们必须向我说明原因,并承担可能产生的所有后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回复称,“这个责任,你需经过专业检查,确认服用该药对你或婴儿产生了不良影响才能承担。”
赵某某先后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人民医院进行了健康检查,但是,各医院医生均无法肯定“该药对孕妇及胎儿无不良影响”。
那段时间,赵某某感觉自己出现了严重的身体不适。为确保胎儿健康发育,赵某某进行了多项针对性检查,并按照医生嘱咐,增加了孕检频次,也因此增加了大额检查费用。
赵某某和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次协商未果,2020年5月15日,赵某某一纸诉状将该中心告到天心区人民法院,并提出诉前调解申请,要求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五万多元,并公开道歉。
天心法院诉调工作中心法官将案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及时指派专业调解员通过音视频进行了调解。
法院通过咨询相关医疗专家及当地卫健委的相关意见,最终给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双方最终互相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补偿赵某某25000元;赵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员依照当事人的意愿,及时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目前该案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据天心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调解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对各自权利及义务达成一致的意见,最终实现平息纠纷的的目的。调解有三大好处:
1 调解能节约诉讼成本
一是经济成本。诉前调解并履行,不收取诉讼费;没有当场履行需要法院出具调解书的,诉讼费减半收取。二是时间成本。通过调解,双方即可即时履行结案,调解书生效后和判决书一样都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判决则可能进入一审、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
2 调解能和平化解矛盾
调解书不是法官的依照法律条文进行的判决,没有判决书上硬邦邦的条款,更多的是“双方一致同意”,更有利于矛盾的和平化解。
3调解能相对保护隐私
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以不公开调解文书内容(而判决基本要求裁判文书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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