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外国语学校2020年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校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以阳光大道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阳光大道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施教区分布图见附录1)
二
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7月毕业的小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三
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7月18日-21日每天9:00-21:00(网上报名后,不要再到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渠道一,通过微信搜索“祥泰码”小程序,注册实名认证后即可使用。渠道二,下载“祥泰码”APP,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正确、规范。在报名截止日前,家长可根据需要重新登录修改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网上报名渠道及操作流程》)
2.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7月18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
7月18日上午,到学校南门领取号牌;
7月18日下午—7月21日,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从学校南门进入体艺楼一楼,按先后顺序排队报名审核材料(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四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
2.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所有有效佐证材料明细详见附录2)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
五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4869809 周老师
0523-84869801 陆老师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17:0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因疫情防控需要,凡现场报名的家庭,由一名家长戴好口罩,携带相关材料,经学校检查祥泰码(苏康码),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外国语学校
2020年7月17日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招生公告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全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城市北部片区重点布局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也是为推进区域教育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为城北教育集团聚力打造的领航学校。
根据《靖江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城北实验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我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7月毕业的小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02
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7月18日-21日每天9:00-21:00(网上报名后,不要再到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渠道一:通过微信搜索“祥泰码”小程序,注册实名认证后即可使用;渠道二:下载“祥泰码”APP,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正确、规范。在报名截止日前,家长可根据需要重新登录修改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网上报名渠道及操作流程》)
2.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报名(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报名时间:7月18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流程:(1)在学校北门卫领取号牌;(2)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从学校北门由工作人员引导一年级进入明德楼,七年级进入务本楼;(3)填写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详见附录1);(4)依次进入审核室提交报名审核材料。
03
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
2.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所有有效佐证材料明细详见附录2)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
04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23-89166107 0523-8916609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05
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17:0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因疫情防控需要,凡现场报名的家庭,由一名家长戴好口罩,携带相关材料,经学校检查祥泰码(苏康码),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城北实验学校
2020年7月17日
实验学校天水分校2020年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校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1.以西环启航转盘为起点,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西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启航转盘。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二
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7月毕业的小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三
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7月18日-21日每天9:00-21:00(网上报名后,不要再到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渠道一,通过微信搜索“祥泰码”小程序,注册实名认证后即可使用。渠道二,下载“祥泰码”APP,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正确、规范。在报名截止日前,家长可根据需要重新登录修改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网上报名渠道及操作流程》)
2.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报名。
(1)时间:7月18日—7月21日
拿号:上午7:30
登记: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地点
拿号: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门卫
登记:至和楼一楼(学校大门东侧)
(3)按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见附件1安排表】
由一名家长按照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表上的指定时间段,带全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登记审核(自备透明材料袋,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四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所有有效佐证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
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17:0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因疫情防控需要,凡现场报名的家庭,由一名家长戴好口罩,携带相关材料,经学校检查祥泰码(苏康码),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2020年7月17日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表
顺序号
时 间
顺序号
时 间
X001-X025
C001-C025
7月18日上午
(8:00-11:00)
X026-X050
C026-C050
7月18日下午
(14:30-17:30)
X051-X075
C051-C075
7月19日上午
(8:00-11:00)
X076-X100
C076-C100
7月19日下午
(14:30-17:30)
X101-X125
C101-C125
7月20日上午
(8:00-11:00)
X126-X150
C126-C150
7月20日下午
(14:30-17:30)
X151-X175
C151-C175
7月21日上午
(8:00-11:00)
X176-X200
C176-C200
7月21日下午
(14:30-17:30)
备注:请家长根据安排表合理安排自己的审核登记时间。
滨江学校2020年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校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靖江市滨江学校小学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西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同康花苑(南区),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靖江市滨江学校初中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施教区分布图见附录1)
二
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7月毕业的小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三
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7月18日-21日每天9:00-21:00(网上报名后,不要再到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渠道一,通过微信搜索“祥泰码”小程序,注册实名认证后即可使用。渠道二,下载“祥泰码”APP,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正确、规范。在报名截止日前,家长可根据需要重新登录修改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
2.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7月18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
7月18日,到学校北门领取号牌;
7月19日—7月22日,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从学校北门进校,按路面指引到相关教室按先后顺序排队审核报名材料(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四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
2.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所需有效佐证材料明细详见附录2)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
五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1158015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7月22日17:3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因疫情防控需要,凡现场报名的家庭,由一名家长戴好口罩,携带相关材料,经学校检查祥泰码(苏康码),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滨江学校
2020年7月17日
靖江市城中小学2020年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教育局关于《靖江市2020义务教育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城中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通告如下:
一、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和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招生入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入学登记。
1.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
⑴网上报名渠道
备注:线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7月21日每天的9:00-21:00,平台将在正式报名前适时开通。
⑵网上报名流程
请关注公众号“泰州教育发布”2020年7月11日发布的《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网上报名渠道及操作流程》,在7月21日17:00前登录“阳光招生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所需佐证材料。
步骤1:进入小程序后,点击首页“入学报名”按钮,确定进行线上报名。点击首页“入学报名”按钮,打开“报名须知”,先查阅,然后点选“承诺授权查询个人信息《授权书》”,进入下一步。
步骤2:选择“报名类型”按钮,进入报名流程。
步骤3:依次填报服务信息流程(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子女信息等),进行在线填报。
2.线下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8日~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报名流程:
1.填写表格:学校行政楼(西校门进校左侧)1楼“戏墨苑”
2.材料审核:书法教室2、书法教室3
四、报名资料提供
1.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新生出生证。
⑶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⑷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五、通知书发放
相关部门联审通过后,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家长至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六、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间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17:00。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无误。
3.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线下报名的家庭,由一名家长戴好口罩,携带相关材料,在校门口出示祥泰码(苏康码),经过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登记报名时,文明有序,听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
4.咨询电话:13814461830(吕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中小学
2020年7月17日
靖江市城北小学2020年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教育局关于《靖江市2020义务教育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校一年级招生通告如下:
一、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三、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7月18日~21日每天9:00~21:00
渠道二:下载“祥泰码”APP,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此app不支持ios系统)
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正确、规范,上传图片清晰。在报名截止日前,家长可根据需要重新登录修改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网上报名渠道及操作流程》)
2.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7月18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城北小学前楼一楼东录播教室登记,按先后顺序排队报名审核材料(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四、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的,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线上报名的,按要求上传相关信息。
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0年7月10日。
五、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张老师1813682268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六、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间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17:00。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线下报名的家庭,由一名家长戴好口罩,携带相关材料,在校门口出示祥泰码(苏康码),经过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登记报名时,文明有序,听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
4.因我市正处于文明城市创建阶段,凡来校报名的家长车辆统一有序停放在学校校门西面的停车场内。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北小学
2020年7月17日
附录1:
学区分布图
附录2:
无产权证住宅所需材料明细
一、学生信息相关材料
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一年级新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监护人(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作为新生入学的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所有人与新生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交)
①本人关系(本人户口簿);
②父(母)子(女)关系(新生出生证、户口簿,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③祖孙关系(祖辈的户口簿、父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④外祖孙关系(外祖辈的户口簿、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二、入学依据房产材料
1.房产所属证明材料
①原始拆迁户的拆迁证明原件(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房产交易期间的买卖合同和交易凭证(收付款凭证、银行交易流水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上涉及到的人员信息需完全一致)。
2.房屋使用证明材料
①社区居委的入住证明原件(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近半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网络费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相关的运营公司营业厅出具的加盖公章及责任人签字的流水(带*为必需材料)。
来源:外国语学校、实验学校、城中小学、滨江学校公众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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