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电动自行车戴不戴头盔

什么时候戴?

什么时候处罚?

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意思也就是,7月1日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就应该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驾驶机动车系好安全带一样成为规定性要求;至于未佩戴的违法行为何时开始处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明确执行的时间和区域。

截至目前

我省南京、苏州、常州、镇江、泰州等地陆续都已对外发布了通告,明确了“骑乘不戴安全头盔”处罚的时间和范围,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开始对“骑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你的头盔,

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