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晚19:40,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动态调整乌鲁木齐市各县(市、区)风险等级如下:

高风险地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

中风险地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

低风险地区:其他县(市、区)。

特此公告。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