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李红梅

近年来,随着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标的不断改善,夏季臭氧污染开始显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成为防治重点。经研究核算,2019年全市VOCs(不含天然源)排放总量约为8.5万吨,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移动源,分别占比37.71%和33.04%。其中,石化、橡胶、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其它表面涂装、有机化工、塑料制品、制鞋等9个重点行业成为排放“大户”。

技术人员对企业VOCs治理设施进口、出口开展采样检测工作,评估设备废气处理效率。

机动车是移动源VOCs主要来源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大气环境管理的精细、精准化程度,青岛市自2016年起,连续4年开展大气源清单动态更新编制工作,需要每年对全市6000多家工业企业VOCs的基础活动水平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对重点行业排放因子及成份谱进行实测,逐步建立起全口径动态管控清单。

目前,青岛市已建立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以及天然源在内的全源类VOCs排放清单,开展了12个重点行业50家企业现场调研实测采样,获得26个“本地化”VOCs排放系数,12个行业源排放的成份谱,为工业企业VOCs减排评估工作及臭氧污染的精准管控提供相对科学的基础数据支撑。

“通过对2019年青岛市VOCs排放进行核算发现,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固定燃烧、溶剂使用、工艺过程)、移动源(道路和非道路)。”青岛市环境科学院研究人员介绍。其中,工业源除燃料燃烧排放产生的以外,主要来源于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及有机溶剂使用环节。全市工业企业VOCs排放占比较高的行业依次为表面涂装行业(47%)、化工行业(含石油炼制)(18%)、橡塑行业(13%)、汽车制造业(7%)、印刷业(5%)、家具制造业(3%)等。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主要来源于道路机动车,经核算,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位居前列的车型为小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

9个重点行业成VOCs排放“大户”

根据对全市产业结构特点及全源类清单分析,青岛市每年持续开展排放清单的“本地化”研究工作,并对排放量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开展全过程治理调研评估。

研究人员介绍,“本地化”是指在国家大气源清单编制的技术体系下,通过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工艺过程及排污环节,修正VOCs排放因子水平,将清单排放量核算得更准确,以此为基础识别出重点源类、重点行业。

通过对重点行业的VOCs物种(成份谱)进行实测分析,在本地化清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出哪些行业、哪些VOCs物种对臭氧的生成潜势贡献大,实现对臭氧污染的精准管控。

“全程评估”,是指“源头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通过对排放量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开展全过程治理调研评估,全市共确定石化、橡胶、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其它表面涂装、有机化工、塑料制品、制鞋等9个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2019年已完成汽车制造业、包装印刷业、橡胶制品业、家具制造业4个行业整治措施效果评估工作,2020年剩余行业的评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为获取更加精细化、本地化的工业企业VOCs排放特征,特选取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钢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石墨碳素、水泥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橡胶轮胎及塑料泡沫)、制鞋业、包装印刷业、金属制品业、铁路船舶制造业、纺织印染和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啤酒制造)这12大重点行业,并根据行业特点在其中筛选50家典型VOCs排放企业进行企业现场调研和关键环节采样,建立青岛市本地化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因子水平库及排放源成份谱。

VOCs减排率纳入各区市综合考核

作为山东省内率先实施VOCs总量控制的城市,青岛市2019年印发相关动态管理和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明确了全市新建涉VOCs排放项目要“以减量定增量”,实施项目台账管理和倍量替代管理。

例如,上一年度辖区空气质量中PM2.5或臭氧年均值不达标的区市需2倍削减替代,其它区市等量削减替代。

组织各区市对“十三五”以来VOCs减排量进行核算,将减排率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综合考核,调动区市积极性。

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工业企业VOCs重点治理项目974个,累计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3842吨,较2015年工业企业VOCs减排比例达到34%。现2020年再次确定重点治理项目560个,超额完成《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的2020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30%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核算结果,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手段,在对全市工业企业VOCs排放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强化管控,实施有组织与无组织协同减排,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