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荣昌区河长办获悉,荣昌区已发布一号总河长令,决定在荣昌全区范围内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以下简称“三乱”)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全区河库监督管理水平,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洁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要求荣昌全区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区域内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排查整改本区域内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对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建立“三排”“三乱”问题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销号时限。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打击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和直排、乱排污水行为,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杜绝污水乱排问题发生,确保濑溪河、大清流河、渔箭河、马鞍河出境水质达标。重点清理整治四条河流岸线利用违规项目和涉河违法违规建设、倾倒弃渣、消落区非法种植等行为。

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河流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推进河流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激发全区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张皓通讯员张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