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7月17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酒后驾驶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当晚8点,记者跟随四大队民警来到寿春路桥,此时正是晚饭结束后回家的高峰期,民警使用锥桶将道路车辆分流,在桥上逐辆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
行动刚开始不久,一辆私家车在离民警一米的地方突然停下来,民警立刻将车辆拦停。经检查,驾驶员的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23毫克,按道交法规定,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依法处以扣12分、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晚上9点,民警又拦停了一辆车,车窗打开后,车内一股酒气,“我就喝了一瓶啤酒。”驾驶员解释道。但根据呼入式酒精测试仪结果,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毫克,已经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根据道交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法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当晚,行动共查获饮酒驾驶3起,醉酒驾驶1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余起。
再次提醒
酒后不开车,千万别存在侥幸心里,否则风里雨里,交警蜀黍会在路上等你。
来源:六安交通音乐广播 记者 朱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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