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西藏自治区,简称“藏”,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西南部,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及地区接壤,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西藏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清代称为“唐古特”、“图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间起称“西藏”至今。西藏以其雄伟壮观、神奇瑰丽的自然风光闻名。它地域辽阔,地貌壮观、资源丰富。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下面让我们简要的了解一下西藏各地市名称的由来和历史沿革。
藏A:拉萨市
拉萨,别称逻些、日光城,西藏自治区首府,地处中国西南地区、西藏高原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拉萨河流经此,在南郊注入雅鲁藏布江,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也是藏传佛教圣地。拉萨境内蕴藏着丰富的各类资源,相对于全国和自治区其他地市,具有较明显的资源优势。拉萨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风光秀丽、历史悠久、风俗民情独特、宗教色彩浓厚而闻名于世。
拉萨,古称“惹萨”,藏语“山羊”称“惹”,“土”称“萨”,意为山羊背土,即以山羊背土建大昭寺之典故而命名,曾译为逻些或逻娑,后演变为拉萨,藏语意为“圣地、佛地”。史籍上第一次出现“拉萨”二字,见于公元806年藏王赤德松赞所立《噶琼寺碑》,其中有言:“神圣赞普先祖松赞之世,始行圆觉正法,建拉萨大昭寺。”1951年和平解放,1955年设拉萨办事处,1960年始设拉萨市,为西藏自治区首府。
藏B:昌都市
昌都,西藏自治区地级市,地处横断山脉和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西藏东部,西藏与四川、青海、云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经之地,也是“茶马古道”的要地。以昌都为中心,东与四川省相望,东南面与云南省接壤,西南面与西藏林芝市毗邻,西北与西藏那曲市相连,北面与青海省交界,西望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处在商贸往来的枢纽地位,素有“藏东明珠”的美称。
昌都市古称“康”或“客木”。唐代,昌都地区为吐蕃王国的一部分,明清以后统称此地为康藏地区,原西藏政府称它为“朵康木”地区,1950年和平解放,设立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昌都,系用汉字译写的藏语地名。音译汉字“昌”,为水的敬语词;“都”,是“汇口处、岔口”的意思。昌都,实指澜沧江的两条主要河源扎曲和昂曲的汇合口之处。1956年划归西藏自治区辖,1960年设昌都专区,1970年更名昌都地区,2014年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为西藏自治区辖市。
藏C:山南市
山南,西藏自治区地级市,位于冈底斯山至念青唐古拉山以南,雅鲁藏布江干流中下游地区,北接西藏首府拉萨,西与日喀则毗邻,东与林芝相连,南与印度、不丹两国接壤,山南拥有600多公里长的边界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是中国的西南边陲。山南是西藏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传说当中神猴同罗刹女结合而诞出藏民之地,历史悠久,文化灿烂。
山南,是藏语“洛喀”的意译。清末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在山南地区设“洛喀基巧”。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仍称“洛基”。1960年改设为山南专区,1970年更名为山南地区,2016年设立地级山南市,为新疆自治区辖市。
藏D:日喀则市
日喀则,西藏自治区地级市,位于中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西南部,西衔阿里地区、北靠那曲地区、东邻拉萨市与山南地区,外与尼泊尔、不丹、印度等国接壤。 日喀则建城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是西藏的第二大城市,是后藏曾经的政教中心,也是历代班禅的驻锡之地。美丽旖旎的自然风光,独具特色的后藏生活,日喀则被誉为“最如意美好的庄园”,境内有“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
日喀则原名“年曲麦”或“年麦”,意为“年楚河的下游”。十四世纪初,帕竹王朝建立,设城堡叫桑珠孜,全名为溪卡桑珠孜,意为“(土质)最好的庄园”。元至正二十年建造宗政府,为桑珠孜宗堡,从此,日喀则的全名称溪卡桑珠孜,简称为溪卡孜,汉语译音为日喀则。1960年日喀则宗改设日喀则县,属日喀则专区辖,1970年属日喀则地区。1986年撤销日喀则县,设立日喀则市(县级),2014年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为新疆自治区辖市。
藏E:那曲市
那曲,西藏自治区地级市,地处西藏北部,唐古拉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东连昌都市,西接阿里地区,南与拉萨市、林芝市为邻,北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青海省接壤,山地连续分布,被众多湖盆分割,湖泊星罗棋布,是西藏自治区最大的天然牧场之一。
那曲曾名“黑河”,因怒江上游的那曲河流经境内而得名,“那曲”藏语意即黑色的河流。1956年设立基巧办事处,1959年改设黑河专区,1960年将黑河专区改名为那曲专区,1970年改称那曲地区,2017年撤销那曲地区和那曲县,设立地级那曲市,为西藏自治区辖市。
藏F:阿里地区
阿里地区,西藏自治区唯一的地区,位于中国西南边陲、西藏自治区西部、青藏高原北部(羌塘高原), 北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东临那曲市、东南依日喀则市,西南和西部与尼泊尔、印度、克什米尔为界。阿里地区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被称为“世界屋脊之屋脊”、“世界第三极”、“生命之禁区”。阿里是喜马拉雅山脉、冈底斯山脉等山脉相聚的地方,被称之为"万山之祖"。同时,这里也是雅鲁藏布江、印度河、恒河的发源地,故又称为"百川之源"。
阿里一词是藏语音译,意为属地、领地、领土等。直到9世纪初,这里仍称象雄,在汉文史籍中,不同朝代对其称呼各异,在藏文古籍中,吐蕃王朝赞普之后裔来到这块原属象雄十八部的政治区域后,这块上部区域名副其实地臣服于赞普后裔的统辖之内,故此,才有阿里的称谓。元朝在这里设立元帅府,称“纳里速古鲁孙”,明朝在藏西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简称“俄力思”,清朝演变为“阿里”,1960年设阿里专区,1970年改称阿里地区,为西藏自治区辖。
藏G:林芝市
林芝,西藏自治区地级市,古称工布,位于西藏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其西部和西南部分别与拉萨市、山南市相连,西连那曲市嘉黎县、东接昌都市,有世界上最深的峡谷——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和世界第三深度的峡谷帕隆藏布大峡谷。林芝风景秀丽,很多地带被誉为“西藏江南”,有林芝桃花节,有丰富多彩的南伊沟等。
林芝是藏文尼池或娘池一词音译而来,藏语意为“娘氏家庭的宝座或太阳的宝座”。解放后,测绘队的同志根据当地的物产特点,把“尼池”写作“林芝”。1960年设林芝专区,1964年撤销,1983年设林芝地区,2015年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为西藏自治区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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