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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小王户籍在商洛某村,村里一直让其交居民养老保险,从2014年开始缴纳至今。小王今年在西安市某企业上班,单位也给缴纳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那么请问这两者有冲突吗?退休后,能同时享受养老待遇吗?

如果只能缴纳一个,该怎么办理?

另外,他在老家商洛已经领取了社保卡,在西安怎么用?

答:社保不可重复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七条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所以,小王只能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建议老家不要再继续缴纳居民养老。

有关社保卡的问题,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五条,参保关系在省内转移的,不需要换发社会保障卡。

小王已在商洛市已领取了社保卡,西安市不可再次制卡及发卡。如果小王参加了西安市职工医疗保险,为了能在西安市使用商洛的社保卡,请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缴费证明(市、区社保中心自助查询机均可办理),前往以下地点柜台办理社保卡绑定业务:

1、建工路28A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3楼002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

2、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楼政务大厅29——31窗口办理。

3、莲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桃园路街道大土门20号(开元半岛7号楼内)。

4、未央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政法巷未央大厦B座3楼区政务服务中心28号窗口。

绑定成功后,小王可在西安市定点医保医疗机构刷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