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当时实木地板的品质,除受材种限制外,更多的依赖于木工的技艺与责任心,其稳定性还远未到可以让普通人放心使用的程度。当时,为了提高实木地板的可靠度,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在地面向下挖空,起砌砖制地龙(往往高度超过 1m),并在地龙处做好通风防潮措施,以保证地面泥土层中的潮气不会侵入地板。然后再在地龙之上铺设不等长、不等宽、规格较大(以保证地板的整体强度)的木材,用铁钉进行两端固定,并在表面饰以桐油等植物油脂。这种处理方式的优点是,安装后地板规格大,纹理清晰,颇有淳朴粗犷的自然之美,并使得江南潮湿地区的底楼也能安装实木地板。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工程繁难,耗资巨大,清洁维护相当麻烦,需要专人负责,所以非巨富人家不能承受,缺乏普及的可能。

另外一种方式的成本则较为低廉,其采用窄木条作为地板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地板宽度越窄,稳定性越好),以胶粘的方式固定于地面。然后再在铺装完毕的地板上涂饰传统深色油漆进行封闭。这一方式的缺点是,地板宽度较小,缺乏尊贵感受,同时经深色油漆涂饰表面后,木质纹理浑浊难辨,几乎完全遮盖,实木地板自然本真的优美表现十不存一。相比于其缺点,其优点也是显而易见,无需设置耗资巨大的砖制地龙,并且由于采用窄木条作为材料,相对放宽了实木地板对于木种稳定性和尺寸规格的要求,令材性稍逊或规格窄小的木料也能作为地板主材,极大地降低了成本。此外,胶水除作为黏合剂之外,还一定程度地起到了隔绝地面潮气的作用,以维持地板含水率的相对稳定。板面的油漆连续涂饰,也一定程度地隔绝了空气中的水分和生活溅水的渗透,日常的清洁维护同样要优于油饰的实木地板。正是基于安装成本和使用成本的优势,所以在进入民国时期后,这一地板安装处理方式开始成为主流。

在通过此类处理后,清代末期到民国时期的实木地板已经稍具现代产品的雏形,然而正因为没有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和工业化生产条件,这些实木地板的稳定性问题依然存在。最为常见的就是,使用时间稍长就会开裂和起拱,并且日常走动时响声明显,经常需要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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