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

近日,

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规定,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省人民政府委托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同步废止。2019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公告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芜湖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单位:元/亩

镜湖区(除方村街道、荆山街道荆东社区和荆西社区);弋江区中南街道、马塘街道、澛港街道、南瑞街道;鸠江区四褐山街道、湾里街道、官陡街道、龙山街道。

61200

镜湖区荆山街道荆东社区、荆西社区、方村街道;鸠江区清水街道、裕溪口街道、万春街道;弋江区火龙街道、白马街道;三山区三山街道、保定街道、龙湖街道、峨桥镇、高安街道。

59000

鸠江区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

47200

陶辛镇、六郎镇。

47900

湾沚镇。

47100

花桥镇、红杨镇。

46200

繁阳镇铁塔村、铁门村、城西村、华阳村、戴店村,峨山镇凤形村。

49200

县经开区三元村、新合村、枣园村、横山村、横东村、西街村;繁阳镇阳冲村;孙村镇龙华村、九连村、枫墩村、犁山村、大冲村、长垅村、金岭社区;荻港镇鹊江村、杨湾村、庆大村;新港镇新东村、新荷社区;峨山镇童坝村;平铺镇平铺村、新牌村。

47500

繁昌区其他区域。

45700

南陵县

籍山镇。

47200

许镇镇、家发镇、弋江镇。

44600

工山镇、何湾镇、三里镇、烟墩镇。

43400

无为市

无城镇。

46100

高沟镇。

45200

石涧镇、襄安镇、十里墩镇、赫店镇、刘渡镇、泥汊镇、福渡镇、姚沟镇、陡沟镇、泉塘镇、开城镇、蜀山镇、昆山镇、洪巷镇、牛埠镇、鹤毛镇、红庙镇、严桥镇。

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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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图文综合:芜湖二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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