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应:位于西安市碑林区新文巷98号景致雅居小区3单元3216号居民住宅房屋,被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变成了经营性用房,业主将居民住宅房屋变成民宿对外出租,且该民宿为无照经营,由于民宿租客不固定,且人员杂乱,经常有租客半夜还在大声喧哗,喝酒划拳等,十分扰民,特别影响左邻右舍居民的正常休息和日常生活。我国《物权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公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由厉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他们既没有征得其他业主同意,且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现请求相关部门将该民宿予以取缔,还我们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感谢
住宅楼办民宿,扰民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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