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我市在缑氏镇夫子庙村召开检举揭发张丰旗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动员大会,公开征集、深挖细查缑氏镇夫子庙村前支部书记张丰旗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偃师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武强,政法委副书记刘亚伟、缑氏镇党委书记白利刚、公安局副局长高国亮及夫子庙村部分干部群众参加活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铁腕重拳向各类黑恶势力发动猛烈攻势,成功侦办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1个,立刑事案件46起,采取强制措施35人,扣押汽车9辆,查封房产及商铺5000余平方米;判决涉恶犯罪集团2个,涉及成员22人,判决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涉及成员13人,摧毁张某某涉恶团伙1个,起诉涉案成员10人。2019年共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335条全部办结,2020年上半年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66条办结34条。
我市公安机关对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涉黑恶犯罪始终保持严打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对25名原任及现任村“三委”成员进行了打击处理。 “四官”服务下基层活动期间,在接到夫子庙村群众举报前支部书记张丰旗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后,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精干警力针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了深挖细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丰旗在任职夫子庙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我市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于7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张丰旗依法刑事拘留。 为依法严厉打击张丰旗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基层政权、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公安机关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张丰旗等人违法犯罪线索,专案民警必深挖细查、除恶务尽,同时也正 告与张丰旗一起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偃师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张丰旗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偃师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偃师市缑氏镇夫子庙村原支部书记张丰旗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条违法线索,我局经初查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现已对张丰旗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张丰旗在任缑氏镇夫子庙村主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为深挖彻查其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号召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其违法犯罪线索。
一、请受到犯罪嫌疑人张丰旗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消除顾虑,积极大胆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
二、凡是与犯罪嫌疑人张丰旗一起参与过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应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提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将安排专人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对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据《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或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取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焦警官:19803795399
李警官:13783195176
举报邮箱: yssj_shb@163.com
来信地址:偃师市公安局扫黑办
偃师市公安局
二O二O年七月二十三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