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赣榆区政府印发了《赣榆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而对于相关政策,市民可能并不十分清晰,这次又发布了政策解读稿,更直观清楚。因全文内容较高,特精选部分问答如下:

一、什么是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指农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如企业、学校、医院、村委会等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以前宅基地使用权发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发的是《房屋所有权证》,现在登记后发的是土地权利和房屋权利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不动产确权登记调查的内容是什么

不动产确权登记调查内容包括全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等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四至)、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

三、权利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积极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入户时主动提供权利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摘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或原集体使用权证原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合法产权证明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规划许可证等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

四、房地一体不动产什么时间开始

赣榆区政府已于6月22日印发了《赣榆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由于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制定详细稳妥的工作推进计划,在全区各镇打造一批规范化的房地一体登记示范村、示范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各镇也将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开展权属调查与测绘等登记前期工作。

计划2020年12月31日前,在各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标准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办证不出镇,服务进村庄”,打造“家门口的不动产登记”,2021年初步实现日常农村不动产登记常态化。

五、房产或土地存在纠纷应该怎么办

土地房屋产权有争议的,先按争议宗地处理,将争议原因记录在调查表内,暂缓登记;争议解决后,根据争议调处结果重新进行登记。

暂不能解决的,只调查统计,记录争议情况,不予登记发证。

六、户主不在家能不能申请登记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以家庭户为单位,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以户为单位申请,户主或者家庭成员共同确定的登记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均可以代表本户申请登记。

七、调查结束后是否全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此次确权登记遵循“应登尽登”原则,符合“一户一宅”、“村庄规划”、“权属无争议”等相关确权登记条件的均可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来源:连云港大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