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驾驶员们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可是呢,偏偏有人不听,喝酒开车肇事后逃逸,还叫同事来“顶包”,这胆还真大!
7月21日凌晨3时许,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马龙区商业文化广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求处理。”马龙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棕色小轿车停在商业文化广场的圆形舞台上,民警随即对报警人进行询问。报警人汪某称:“朋友几个在旁边酒吧喝酒,0时30分出来以后,开车回家,为了避让行人,不小心将车开上了舞台,没有喝着酒”。
“驾驶员反复强调自己没有喝酒,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肇事之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三小时后才报警”,一连串的问号让有着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民警觉得有蹊跷。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民警随即对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并调取现场监控视频。调查后发现,事故发生时,汪某并未在现场,驾驶人系另外一名黑衣男子,该事故车辆车主周某有重大嫌疑。
民警随即将周某传唤至交警大队,经酒精检测,周某血液内酒精含量20.8 mg/100ml。在交警的再三询问和晓之以理的“法律后果”教育震慑下,周某最终承认事故是他“所为”,对“酒后驾车”肇事感到恐惧,找自己的同事汪某“顶包”,欲逃避法律处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周某、汪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杨雄松
▍内容来源:马龙区融媒体中心通讯员:胡泽亮 姬文编审:赵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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