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历史故事表面,从宏观的社会视野来讨论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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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农抑商政策与各个朝代的税收制度和军队制度有关。从某种角度来说,重农抑商完全是因为统治者能从农业从事人员那里获取更多利益。
在唐朝后期之前,中国各个朝代实行的编制普遍是征兵制。这征兵制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以户为单位编定户籍,规定各户中适龄男子都要为国家服兵役,还要进行强制劳动。在唐后期之前,军队的主要来源就有这些从各户中强征的士兵作为主体。修建重要工程的劳工也是这么来的。
那这样的话问题就来了,很多行商居无定所,不太好用统一的户籍进行管理。因此在非特殊情况之下,商人是不会被征入军队或者是强制服力役的。对于统治者来说,他们无法剥削商人的劳力和战斗力,而定居的农民则在统一户籍的管理之下很容易征召,因此他们会不约而同地选择重农抑商政策。
再说说税收制度。在唐朝推行两税法之前,国家财政的税收主要有由田租与人头税/户赋组成。田租顾名思义,是根据一个人所拥有的田产进行征税的方式。对于统治者来说,商人无法提供填足,除非这位商人拥有大量田产。
两汉时期,政府会征收按人数计算的人头税(被称为口赋与算赋)。人头税的征收与财产数量无关,因此拥有大量动产的商人,与一个贫穷百姓要交的赋税是一样的。后来在东汉末年,战乱导致人口统计系统失灵,政府开始以户为单位进行征税,这种制度被称为户调制。户调制在南北朝进化为租调制,在唐初又进化为租庸调制,在征税额度、物品、程序上有所变化,但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商人只需控制自己一户的人数,就可以避免上缴太多税,这也是统治者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会推行重农抑商。
汉武帝曾经推行过按财产数量征税的政策:算缗告缗。这种政策专门针对商人,要求商人按照自己的财产进行纳税,并鼓励其他人举报避税的商人。但是,算缗告缗并没有维持太久,西汉末年,商人与大地主走向合流,这种政策基本宣告失败,在东汉也没有重建。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相当重要的变革时代:兵制上,从中唐开始,朝廷渐渐废弃了征兵制,改为由政府直接向社会进行征召的募兵制(不过军户仍然一直存在),对军队的征召不再以户为单位。在税收上,唐朝首创的两税法也开始将财产规模视作征税标准之一。这意味着,朝廷拥有了直接控制商人的能力,就像之前直接控制农民一样。
因此在唐朝之后,中国的商业也飞速发展,重农抑商政策也开始出现裂痕。中国的税收制度由两税法开始,到明朝张居正实行的一条鞭法,再到清朝摊丁入亩,基本上确立了按照财产而非户的大小来征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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