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6月28日2时30分许,在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路与湖滨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一辆冀J牌黑色奔驰轿车追尾一辆鲁N牌白色吉利轿车,造成两车损坏,因双方协商不成,白色轿车驾驶人孙某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奔驰轿车驾驶人王某随即报警。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王玉明接警后对事故双方驾驶人进行了询问,孙某称自己凌晨驾车离开酒店到达事发路口时被王某驾驶的黑色轿车追尾,王某向自己索要5万元的修车费,因一时害怕就驾车离开了现场,王玉明经过查询孙某为无证驾驶。王某称自己当时低头查看手机导航所以与前车发生了追尾。

在查询事故双方车辆和人员信息时,王玉明警官了解到:就在刚刚过去的5月份,王某驾驶这辆黑色奔驰轿车在临沂市兰山区发生了一起同样的追尾交通事故,而且被追尾的车辆也驶离了事故现场。因涉嫌逃逸,被追尾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要承担王某修理黑色奔驰轿车6万元的修车费。

追尾事故一般都是后车承担事故责任,这两起事故却都因前车逃逸变成前车要承担事故责任,赔偿后车巨额的修车费,事故处理民警王玉明敏锐的感觉到这起案件并没那么简单,这或许并不是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

在查看事发时的监控时,民警发现王某驾驶黑色轿车第一次与孙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后没有立即刹车,而是放任汽车撞击,导致二次碰撞。随后办案民警又调取了孙某用餐地的高空监控视频,发现事发当晚王某驾驶这辆黑色轿车在此处停放约30分钟,而孙某车辆周围还有人在观察“踩点”,孙某驾车离开时,在监控中可以看到王某也随后驾车尾随离开。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断定该案件有“碰瓷”嫌疑,于7月7日将该案件移交至建设街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控制。孙某也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德州交警提醒您:根据办案经验,交通事故“碰瓷”团伙往往选择有违法嫌疑的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作案,请大家在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规、守法出行,切勿被“碰瓷”团伙“瞄”上你的酒驾、套牌、无证等交通违法。

“碰瓷”套路多,一旦发生可疑交通事故,切勿私了,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依法处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危险路段加倍小心,司机应集中精力细心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以防授人以柄,车辆最好安装行车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