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标准、参照国际同行的评价指标,同时兼顾中国特色的原则上,重点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指标维度构建起中国城市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报告中的综合评价排名对象为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报告在原有的评价范围之上,首次增加了对经济总量位居前100名活跃城市的评价。

该报告按照“要素-环境”的理论框架,设计了由五个维度构成的评价体系,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金融服务、政务环境、普惠创新。报告也同时发布了五个维度的分项排名,覆盖了制度、市场、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关键环节,全方位评价了各城市营商环境状态水平。其中,北京以93.67分的好成绩,获得综合排名第一名;同时,在五个维度的分项排名中,北京又获得四个维度的第一名。

北京在营商环境方面的夺冠,绝不是偶然的。这些年来,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优秀企业和人才选择北京,全市各级部门可谓不遗余力。就在上个月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法制保障五个方面入手提出28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其中,在“证照分离”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市市场监管局将牵头起草北京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工作方案。同时,将在市场主体登记实现告知承诺制基础上,分批次将市场监管部门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告知承诺改革,进一步简化政府审批方式,强化信用监管。

《实施意见》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为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实施意见》重点针对破产、被吊销企业注销等情况,研究简化程序,细化落实举措,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

为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将对食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编制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和禁止性行为清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规则公开。

作为一个小企业主,这个《实施意见》让我实实在在看到了好处。如今疫情尚未完全过去,企业经营诸多不易。这个时候出台这些好政策,真的让我们感到很温暖。